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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细则---眼科
卫生部 2007-4-24 10:07:56
       根据我国医学学科的分类,眼科学是二级学科,是研究视觉器官疾病的发生、发展及其诊断、治疗和预防的一门医学科学,因此眼科专科医师应当是指从事二级学科的专科医师。眼科包括眼底病、青光眼、葡萄膜炎、眼肌病、角膜病、眼视光、眼眶病等亚专业,从事眼科亚专业的专科医师,应当是通过眼科专科医师培养并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眼科亚专业的培养,由于目前国际上尚无明确的眼科次专业的专科医师资格认证,因此在我国对此也可暂缓考虑。眼科专科医师培养阶段为3年,专门从事眼科和视觉研究的实验室人员不在受训之列。 一、培养目标通过眼科住院医师培训,使受训者具有独立从事和全面承担眼科学医疗活动责任的能力,达到如下眼科专科医师水平。1.能准确地完成病史采集,眼部检查及相关的医学文书的书写。2.眼部检查操作准确和熟练。3.基本手术操作比较准确和熟练,显微手术操作合格。4.能正确地完成眼部特殊检查,例如荧光素眼底血管造影、眼电生理检查和视野等并书写报告。5.独立诊治眼科常见疾病,完成常见的各种内、外眼手术。 二、培养方法:培训时间为3年。受训者在眼科各单位或次专业轮转学习。第1年为感知期,初步了解眼科学及常见的眼部疾病,为进一步系统学习打好基础。尽量参加轮转单位的门诊活动,但应有一定的时间(如每周1~1.5天)跟随高年医师参加眼科普通门诊的工作。工作半年后,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参加眼科急诊值班。第2~3年为系统培养期,全面系统掌握眼科学知识和技能。每年参加病房工作6个月。在病房工作期间,每周参加眼科普通门诊2~3个半天。 三、培养内容与要求(一)第1年受训者在眼科下列各单位或次专业轮转:门诊护士台和检查室、角膜组、眼视光学组、眼肌组、青光眼组、葡萄膜炎组、眼底组、神经眼科组、超声、视野、眼电生理、荧光素眼底血管造影及相干光

   编辑: 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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