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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专科医师培养和甄审系统概要
作者:陆君  中国医师协会 2007-4-24 13:52:28
        台湾专科医师培养和甄审工作系统而规范,卫生行政部门推行力度大,出台系列法规文件,同时特别注重发挥行业学(协)会作用,值得中国医师协会认真学习和研究。我会应不失时机,紧紧围绕行业协会自律性管理目标,在积极主动提供服务的同时,提出更加适合我国国情的建议和实施方案,配合卫生部开展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工作。       台湾卫生署医事处关于台湾专科医师制度介绍概要; 1、台湾专科医师发展沿革1952年台湾第1个专科医学会-放射线医学会成立。1972年麻醉医学会开始办理专科医师甄审。 1980年外科医学会亦开始核发证书,其后各专科医学会陆续开始办理甄审。 1986年12月26日修正医师法,纳入法制依据。 1988年6月29日发布专科医师分科及甄审办法。 2、台湾专科医师制度相关法规 专科医师分科及甄审办法 专科医师训练课程纲要 专科医师训练医院认定标准 专科医师甄审原则 3、台湾专科医师制度法制依据台湾医师法第7条之1规定 –医师经完成专科医师训练,并经中央主管机关甄审合格者,得请领专科医师证书。 –前项专科医师之甄审,中央主管机关得委托各相关专科医学会办理初审工作。领有医师证书并完成相关专科医师训练者,均得参加各该专科医师之甄审。 –专科医师之分科及甄审办法,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4、台湾专科医师制度配套措施台湾医师法第7条之2第2项规定 –非领有专科医师证书者,不得使用专科医师名称。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ndas

   编辑: 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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