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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疾病保险行业规范启用
作者:陈惠  医师报 2007-4-26 11:02:49
    4月3日,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发布首个重疾险行业规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下称“《使用规范》”),宣布保险行业于即日起开始使用统一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    据了解,《规范》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并明确要求今后主要面向成人投保的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的保险产品,必须包括这25种疾病中发生几率最高的6种疾病。如果不包含6种必保疾病,将不能再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这6种疾病分别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    医学专家参与定义修正    《使用规范》是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充分研究我国“重疾险”自身发展特点及医疗行业的实际情况,借鉴国际先进的基础上,共同制订的适合我国保险市场、有中国特色的重疾定义及《使用规范》。为此,中国医师协会特别邀请了中国工程院王忠诚、郭应禄、陆道培等院士、医学界专家和保险界专家与法学界专家组成“健康保险专家委员会”,对“重疾定义”中有关疾病部分进行修订和论证,使其表述更加清晰、严谨和准确。    过去由于保险行业缺乏医疗领域的专家参与认定,重疾险标准不一,理赔纠纷不断,成为一份饱受争议的险种。《使用规范》出台以后将改变现状,让消费者更清楚了解重疾险的确切情况,也可规范保险行业,减少纠纷。中国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杨镜表示,保险界和医疗界跨行业合作开辟了历史先河,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编辑: 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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