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网
林曙光代表:新医改部分内容或选广东试点
广州日报 2008-3-17 15:53:49
新医改方案是本届全国“两会”关注的热点之一,昨天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医院院长林曙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医改方案中的大部分改革内容,可能都会在广东地区进行试点。           他还透露,有关部门正在推进药品招标改革,将调整目前药品价格招标价低者得的“唯价格论”思路,采取打分制,分高者才能中标。而通过全国范围内统一生产和配送,一些常用药价格很快会降下来。  林曙光坦陈,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医疗卫生工作,但是医改工作推进多年没有取得显著成效,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未能统筹兼顾。这次国家组织成立了跨部委办的协调小组,由发改委、卫生部等10多个相关部委办组成,该协调小组已经在运转。林曙光表示,他个人也赞成钟南山院士提出的“大卫生部”概念,进行机构调整。但在这一大部委制机构未建成前,目前的协调小组还需要在统筹协调方面发挥作用。他认为新医改方案应该先试点,进一步修正后再在全国内推广。林曙光充满信心地表示,新医改方案里大部分内容可能都会选广东作为试点。  林曙光认为,药品招投标是个好办法,但不能再像过去一样光凭报价高低来决定中标者。“药品招投标将实行打分制,政府组织药品生产企业、临床医师、药师等专家,将药品质量、价格等不同内容按照不同权重进行打分,分数最高者中标,而非价格最低者一定获胜。相关部门已经在操作此事,打分表格正在制订中”。

   编辑: 陆丽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欢迎 注册



相关文章 所属专题

相关课件 相关视频

最新更新
点击TOP10
会议预告
文章搜索
期次: 类型:
关键字:
> 新闻 > 学术 > 会议


汶川地震
2008两会代表话医疗
‘双鹤杯’2007年十大社区卫生新闻有奖
2007年度盘点
2007医师网征文活动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服务条款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专家查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环广场A座17层 邮 编:100044
总 机:010-58302828 webmaster@mdweekly.com.cn
编辑部: 6859 (学术) 编辑部: 6843 (新闻) 市场部: 6691 发行部: 6674 培训部: 6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