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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学员待遇难“规范”
作者:王蕾  医师报社 2008-3-19 17:04:11
学员参加专科医师培训期间的待遇备受拟参加培训的青年医师们的关注。卫生部也将学员待遇问题列为基地认定条件之一,而且要求待遇与本院同年资职工相同。然而据记者了解,由于各种原因,各地学员的待遇标准却不尽相同。那么,各地学员待遇标准是否应该统一?标准应该向谁看齐?学员待遇标准向谁看齐?        一些基地评审专家曾对某些基地提供的学员待遇深表担忧,他们提出,“承诺为学员提供相应的待遇没有落实,或者提供的待遇不能保障学员的利益,学员怎能安心培训?如果不能吸引更多的学员来参加培训,培训的可持续性能否保证就值得探究。” 也许是出于同样的考虑,《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将申报基地能否为学员提供基本的学习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列为基地的认定条件之一。那么,各地学员待遇如何呢?        最早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的北京市,从2006年12月1日起实行的《北京地区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认定办法》中明确提出了学员培训期间的最低补助,包括夜班费、加班费和部分生活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00元/月;第二年,600元/月;第三年,700元/月;第四年,800元/月;第五年,1000元/月。        而据了解,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目前按照第一年1000元/月;第二年1200元/月;第三年1600元/月,个人交纳自付部分,医院缴纳五险一金。该院负责培训工作的王老师介绍,他们医院的标准也是根据多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制定的,并且得到了卫生部专家的认可。        对于两个地区待

   编辑: 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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