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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医学不能承受之空
程慧娟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2008-4-30 11:22:43
医学是双刃刀,法学也是双刃剑。如果掌握和运用恰当,医学可以治病救人,法学可以维护合法权益。从这个角度讲,完善的法律可以为医生规范执业保驾护航,让医生受益,更施惠于患者。          相对于法学的专业性,医生同普通人一样,对法律也只是泛泛了解。另外,如果法规不够明确,甚至空洞时,那么医务人员更不能明确判断自己医疗行为会引起什么法律后果,结果在为患者服务时缩手缩脚。这既不利于医生的行医,也不利于患者的就医。诊疗常规标准亟待出台          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最重要的是判断是否违反医疗常规,但医疗常规的标准是什么?医学典籍浩如烟海,观点各不相同,各国医学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国内不同地域、不同级别、不同规模、不同历史、不同经济基础的医院学术习惯大相径庭,连不同医学院校的教材也多有不同,因此,考量医疗常规的难度不小。          我国医务人员获得医学知识的途径大体是教材、科室上级医师的带教(本工作单位的惯例)、进修(上级医院的惯例)、会议(包括国内、国际的学术交流)、留学等。每位医生并不是都有机会穷尽以上途径,实际上不同医院、不同医生的知识量、技术水平根本不同,诊断、治疗方式也并不相同,怎样衡量医疗常规?如果是教材,那么应该是本科教材还是研究生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教材还是协编教材?2007版还是2005版?其他医学书籍地位如何?惯例算不算常规?国外的学术会议呢?是从粗从大,全国公认的诊疗规范不能违反;还是从细从小,只要有不同看法的就不能违反?基层诊所和三甲医院,新医生和老医生,是不是用同一套原则来要求?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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