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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新版《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解析
作者:林江涛  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 2008-5-8 15:36:37
     2008年3月20日,最新修订的中国《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颁布。中国哮喘联盟总负责人、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林江涛教授对新《指南》进行了解析,以帮助临床医师更好地理解和践行新《指南》。    新《指南》重要变化之一 诊断、分期与分级   ■ 修改了诊断标准中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的判断标准,即一秒钟用力呼气容积(FEV1)增加≥12%,且FEV1增加绝对值≥200 ml。   ■ 将哮喘分期定为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与国外不同的是强调了“临床缓解期”的概念,明确指出其判断标准为经治疗或未经治疗,症状、体征消失,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并维持3个月以上。      ■ 主张继续使用病情严重程度分级。该分级法主要用于治疗前或初始治疗时对严重程度的判断,在临床研究中更有价值。强调在哮喘长期管理中使用更易被临床医师掌握的、依照控制水平的分级。   ■ 增加了诊断试验相关内容,包括肺功能测定、支气管激发试验、呼气峰值流速(PEF)变异率、痰液嗜酸性粒细胞计数、呼出气一氧化氮(NO)检测及变应原皮试和血清特异性IgE测定。    新《指南》重要变化之二 治疗方案选择     ■ 明确指出哮喘的主要治疗目标为达到并维持哮喘症状的控制。强调虽然目前尚无法根治哮喘,但以抑制气道炎症为主的治疗能控制临床症状。尽管控制哮喘的花费似乎很高,但治疗不当代价更大。      ■ 在确定长期治疗方案时应以患者病情严重程度为基础,根据控

   编辑: 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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