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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现场检伤方法和分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8-5-15 16:51:57
汶川地震现场检伤方法和分类标准 一、汶川地震现场检伤方法(一)行动检查。1.指引能行动自如的伤者到一指定区域(绿区)。2.此类伤者均属第三优先。3.到不能行动自如的伤者处继续检查。(二)呼吸检查。1.为所有不能行走的伤者进行呼吸检查。2.如有需要先保持气道畅通(须同时小心保护颈椎),可用提颏法等。3.没有呼吸。(三)血液循环检查。1.检查桡动脉或微血管血液循环回流时间。2.任何循环不足(不能感觉到桡动脉跳动或微血管血液循环回流时间大于2秒)(红区)。3.循环良好→第四步。(四)清醒程度检查。1.检查脑部有否受伤。2.询问伤者简单问题或给予简单指令。3.能回答或按照指令行事(绿区),回答不确切(黄区),不能回答(红区)。二、汶川地震现场检伤分类标准(一)第一优先(红色伤票)。非常严重的创伤,但如有及时治疗即有可生存的机会。1. 气道阻塞。2. 休克。3. 昏迷(神智不清)。4. 颈椎受伤。5. 导致远端脉搏消失的骨折。6. 外露性胸腔创伤。7. 股骨骨折。8. 外露性腹腔创伤。9. 超过50%Ⅱº~Ⅲº皮肤的烧伤。10. 腹部或骨盆压伤。(二)第二优先(黄色伤票)。有重大创伤但可短暂等候而不危及生命或导致肢体残缺。1. 严重烧伤。2. 严重头部创伤但清醒。3. 椎骨受伤(除颈椎之外)。4. 多发骨折。5. 须用止血带止血的血管损伤。6. 开放性骨折。(三)第三优先(绿色伤票)。可自行走动及没有严重创伤,其损伤可延迟处理,大部分可在现场处置而不需送医院。1. 不造成休克的软组织创伤。2. <20%的<Ⅱº烧伤并不涉及机体或外生殖器。3. 不造成远侧脉搏消失的肌肉和骨骼损伤。4. 轻微流血。(四)第四优先(黑色伤票)。死亡或无可救治的创伤。1. 死亡明显。2. 没有生存希望的伤者。3. 没有呼吸及脉搏。

   编辑: 王霞(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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