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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8-5-16 11:09:08
        疫情监测        地震发生后的最初阶段以人员抢救和伤员救治为主,此后,灾区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即应全面展开。为了及时发现灾区和灾民中发生的传染病暴发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应及时启动灾后应急疾病监测机制。        一、在灾区前线救灾防病指挥部或指挥中心设立疾病监测组,负责应急疾病监测方案的具体设计、数据收集、数据分析解释和监测报告的撰写,向指挥部报送并向各灾区指挥分中心反馈监测信息。必要时,组织监测数据分析会商会议,研判疫情形势,研提控制措施建议。        二、监测病种或/和临床症候群。根据灾害发生时的季节特点、地理区域特点、灾害程度、灾民数量及年龄结构特征、灾民安置方式以及当地既往传染性疾病谱和流行水平,确定应急监测病种或/和临床症候群。监测病种或/和临床症候群可根据救灾工作的发展进程和需要,适时调整。        三、报告人和报告方式。报告人一般应包括尚在运转的医疗机构、灾民安置点的固定和流动医疗点、医疗队的医生、现场疾控专业人员。为了保证监测系统能够掌握每个灾民安置点的传染病或因病死亡发生情况,在未设固定医疗点的安置点,应指定人员每天在安置点询问了解疾病症状和发生人数等,向指定信息收集点报告。在灾害的初期,可采用电话报告。通讯系统恢复后,可填报报表,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向指定的信息收集单位报告。      &

   编辑: 王霞(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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