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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患者——从保护患者隐私权开始
唐泽光  北京金栋律师事务所 2008-5-23 14:18:17
情景1:在门诊尤其是妇科门诊检查中,被检查者身边除了接诊医生外,还围着其他的医护人员和前来就诊的患者,被检查者总是一脸尴尬地解开衣服做检查。或在病房中,医护人员常常在没有屏风遮挡的情况下,给患者进行导尿,灌肠,会阴冲洗等操作。        情景2:被检查的患者由于病情特殊,接诊医生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让众多实习生观摩学习。        情景3:某单位组织到医院集体检查,医院将患者的检查情况以及需要复检的名单告知单位,再由单位告知患者本人,医院不再过问。结果由于单位处理不当,公开了患者的隐私。        情景4:患者被要求赤裸进行X线检查或者手术,但却超出了医疗的必须。        情景5:在其他患者及其家属在场的情况下,询问患者的私生活情况、生育情况;公布就医者的体检情况、患者的住址、联系方式等。        随着法制建设的深入,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隐私权的保护已逐渐被重视起来,特别在频繁接触患者隐私的医疗领域,隐私权被侵害案件逐渐增多,尤其是右侧再现的一些情景。何为侵害患者隐私权        从主体上讲,有权接触患者隐私的人员主要包括患者的主治医师、会诊专家以及对患者实行检查、注射等治疗措施的护士等。其次是虽与医疗活动不具有直接联系,但在经过患者或其家属的明确同意后的其他工作人员(如医院的见习生、某些科研人员等)。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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