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网
8008105086法律援助 热线问答(三十六)
问:2008年5月12日晚,患者汪某因大面积心肌梗塞来我院急救,在患者病情稍微稳定后,医生准备将其转入EICU(重症监护室)。患者家属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由于住院处的工作人员疏忽(事实上是因为医生字迹过于潦草),没有看清医生所开具住院证书,误将汪某办理进入一间缺乏必要抢救设备的普通病房。在家属送汪某到达此普通病房后得知应该入住EICU而不是此普通病房,遂与普通病房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40分钟后,在医务人员的耐心解释下,家属最终将患者送入重症监护室。两天后,汪某因大面积心梗身故。汪某家属认为由于我院办理住院手续错误,从而延误了治疗时机,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医院住院处工作人员按照医院条例属于医院后勤人员,并非医务人员,如果患者死亡与其工作失误有直接必然的联系,那么住院处工作人员是否要对此承担责任?是否适用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范围?          答:医院住院处的后勤人员,虽不是医务人员,但也是医疗机构中的工作人员,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的规定,应该还是适用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范围。但是判断患者死亡与住院处工作人员的失误是否有直接必然的联系,还要通过医疗事故技术签定结果来判断。

   编辑: 王霞(网络中心)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欢迎 注册



相关文章 所属专题

相关课件 相关视频

最新更新
点击TOP10
会议预告
文章搜索
期次: 类型:
关键字:
> 新闻 > 学术 > 会议


汶川地震
2008两会代表话医疗
‘双鹤杯’2007年十大社区卫生新闻有奖
2007年度盘点
2007医师网征文活动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服务条款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专家查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环广场A座17层 邮 编:100044
总 机:010-58302828 webmaster@mdweekly.com.cn
编辑部: 6859 (学术) 编辑部: 6843 (新闻) 市场部: 6691 发行部: 6677 培训部: 6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