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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印发《世界卫生组织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原则(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8-7-31 9:43:15
卫生部印发《世界卫生组织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原则(草案)》,供取得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质的医院在临床实践中参考。        2008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执委会第123届会议上讨论了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问题,形成了《世界卫生组织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移植指导原则(草案)》。《(草案)》共包括11项指导原则,旨在为以治疗为目的的人体细胞、组织和器官的获得和移植,提供一个有序、符合伦理标准并且可接受的框架。《(草案)》提出,只有在符合这些指导原则的情况下,才可以以移植为目的,从死者或者活体身上摘取细胞、组织和器官。        指导原则1:细胞、组织和器官可以从死亡或者活体身上摘取用于移植,如果:( a )已得到符合法律规定的任何同意意见,以及( b )没有理由相信死者生前反对这种摘取。        指导原则2:确定潜在捐献人死亡的医生,不应直接参与从捐献人身上摘取细胞、组织或器官,或参与随后的移植步骤;这些医生也不应负责照料此捐献人的细胞、组织和器官的任何预期接受人。        指导原则3:死者的捐献应显现出其最大的治疗潜力,但成年活人可在国内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捐献器官。活体捐献人一般应与接受人在基因、法律或情感上有关系。活体捐献在以下情况下才可接受:捐献人知情并获得其自愿同意,已保证对捐献人的专业照料和完善组织后续步骤,并已审慎执行和监督捐献人选择标准。应以完整和可理解的方式告知活体捐献人,其捐献可能存在的危险、捐献的益处和后来;捐献人应在法律上有资格和能力权衡这些信息;捐献人应自愿行

   编辑: 王霞(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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