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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8105086法律援助 热线问答(四十八)
医师报 2008-8-29 11:11:34
问:我科室的护士给一名孕妇输液时误输了一种用于镇定的药水,患者认为这影响了胎儿的脑部发育及将来的智力成长,要求索赔。我想问这种未知损害后果的情况,医院需要向患者赔偿吗?答:从事实上看,院方是存在过错的,这种过错目前可以确定的是给患者造成了 一定的心理压力,需要给患者相应的补偿。但是,这种过错没有造成明确的损害后果,缺乏相关的损害赔偿标准和依据,因此不需要赔偿。如果患者坚决要求赔偿,需要咨询专家出具相关的损害依据才行。河北省仁浩律师事务所 郭丽问:患者就医是否属于消费行为目前仍有争论,但一般来说,患者的就医过程与商业消费过程有相似之处。那么,医疗纠纷中患者知情权的法律性质也是一样的吗?答:商业交易行为中的侵犯消费者知情同意权只是一种过错形式,承担责任只能从损害后果上加以认定。同样,在医疗领域中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情形,应当视为一种特定服务中的侵权,医疗机构没有适时告知患者或者其家属有关患者的病情、诊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就侵犯了其知情同意权。这种侵权不能直接认定为人格利益的损害,也难以判断精神方面的损害,而应该根据实际损害来确定侵权结果。《医疗告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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