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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8105086法律援助 热线问答(四十六)
作者:李欣  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 2008-8-21 10:27:39
问:我科一位住院病人在护士操作时摸护士的手,护士急忙推开,结果病人的手被甩到铁床架上,导致一手指骨折,最后花了上千元的医药费用。出院后,病人要求科室全额支付这笔费用。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如何取证并合法地拒绝病人的这种不合理要求呢?        答:这种情况下人证是比较好的证明方式,如果当时有人在场,可由在场的人作证证明是因为病人骚扰的侵权行为导致其自身受伤的。也可通过和对方的谈判,录下对方承认侵权的事实。如对方坚持要求赔偿,被侵权的护士也可以提出诉讼,告其侵犯人格权。

   编辑: 王霞(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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