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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EP系列讲座(九) 冠心病患者血脂异常的正确处理
作者:李虹伟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2008-8-22 11:30:39
2007年我国正式发布由多个学科联合制定的《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既吸收了国际上循证医学证据和经验,又结合我国人群的特点,在某些具体点上有别于国际指南,对适应我国心血管病防治的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就针对2007年《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提出几个临床常见问题,并进行解读。哪些人群需接受血脂检查        2007年《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指出,对以下患者必须进行血脂检查:(1)对于已有冠心病、脑血管病或周围血管动脉粥样硬化者;(2)高血压、糖尿病、肥胖、吸烟者;(3)有冠心病或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家族史者,尤其是直系亲属中有早发冠心病或其他动脉粥样硬化疾病者;(4)有皮肤黄色瘤者;(5)有家族性高脂血症。最后,对于40岁以上男性和绝经期后女性每年均需进行血脂检查。        美国ATPⅢ中甚至提出,20岁以上男性应该每5年做1次血脂检查。调脂治疗中如何监测血脂水平与安全指标        根据指南,冠心病患者多为高危或极高危患者。为了使这部分患者能够从调脂中治疗,特别是从降低胆固醇治疗中获益,我们应该坚持长期应用他汀类药物治疗。这就需要在调脂治疗中注意对血脂水平与安全指标的监测:(1)饮食与非调脂药物治疗3~6个月后,应复查血脂水平,如能达标即继续饮食和非药物治疗,但仍须每6个月~1年复查1次,如持续达标,可每年复查1次。(2)药物治疗后4~8周复查血脂及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肌酸激酶(CK),如能达到目标值,逐渐改为每6~12个月复查1次,如开始治疗后3~6个月复查血脂仍未达到目标值,则调整剂量或药物

   编辑: 王霞(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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