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网
穿上白大褂就是医生?
在法院审理的医疗纠纷案中,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对实施诊疗的医务人员的资质提出质疑。这类医疗纠纷有其自身的特点,值得引起关注。          涉及人员:医学专业毕业生毕业后第一年内(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临床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注册的)以及在读的本专科实习生。          涉及内容:上述人员单独为患者开展诊疗活动或独立出具医疗文书。          表现形式:医嘱、处方为上述人员单独开具;病程记录、手术记录等为上述人员单独书写,但上级医师签字缺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14条和相关文件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毕业第一年后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临床实习,但不得独立从事临床活动,包括不得出具任何形式的医学证明文件和医学文书。据此,诉讼过程中患方对医生主体资格问题非常重视,常以不具备行医的主体资格为由要求法院认定相关医疗行为为非法行医,并拒绝进行医疗技术鉴定,同时要求医院承担相应责任。             主体资格的问题为医疗纠纷的诉讼、处理带来了很多的障碍。医院要花很多时间、精力去论证并引导患方进入医疗鉴定程序,然而在一些情况下依旧可能面临由于主体资格不正确而导致败诉的可能。为此,很多医院在依法行医方面都加强了管理,改进

   编辑: 陆丽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欢迎 注册



相关文章 所属专题

最新更新
点击TOP10
会议预告
文章搜索
期次: 类型:
关键字:
> 新闻 > 学术 > 会议


汶川地震
2008两会代表话医疗
‘双鹤杯’2007年十大社区卫生新闻有奖
2007年度盘点
2007医师网征文活动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服务条款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专家查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环广场A座17层 邮 编:100044
总 机:010-58302828 webmaster@mdweekly.com.cn
编辑部: 6859 (学术) 编辑部: 6843 (新闻) 市场部: 6691 发行部: 6674 培训部: 6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