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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8105086法侓援助 热线问答(四十二)
医师报 2008-9-2 11:15:29
问:有时侯有的患者拿着我们开具的处方到他处购药,就诊者是否可以持处方到其他医疗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去购药?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是否可以对此行为干预?        答:对于一般处方,患者是有权选择调剂单位的,可以在开具处方的医疗机构药房或药品零售企业(社会药店)购药,但不可到其他医疗机构购药。因为《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只有在注册规定的地点才可以从事医疗活动,才具有处方权,所以就诊者持处方到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调剂购药是不允许的,其他医疗机构也无法确认其处方的合法性。  处方开具单位及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用药权益,对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处方药品,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干预或限制。但对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只准在开具处方的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调剂室(药房)调配,并领取药品。                                                     (《处方管理办法》答疑)

   编辑: 王霞(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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