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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复核制度 防止责任转嫁
文伟  陕西兴振业律师事务所 2008-9-18 11:03:35
案例1 刘小姐因交通事故受伤,到A医院拍片检查。外科医生甲某出具了相关诊查结果和伤势证明,认定为软组织挫伤,予以消肿药物治疗,并告知刘小姐三五天后即可上班。随后,刘小姐和司机达成和解,司机一次性支付药费及误工损失费1000多元。但一个星期后,刘小姐的伤处仍然肿胀,于是她返回A医院骨科就诊。经二次拍片后,医生乙某诊断刘小姐脚部轻微骨折。刘小姐又花费治疗费2000多元,并请病假1个月。刘小姐认为是A医院的错误诊断耽误了她的病情,致使其向肇事司机索赔不足,为此要求A医院赔偿其经济损失。      A医院认为,刘小姐第一次骨折X线片显示的骨折痕迹非常细微,而且在骨缝附近,青年人只要注意护理就可以自行痊愈。而骨折在恢复过程中,由于护理不当或再次损伤,都可能导致伤口扩大。案例2 王女士遭遇绑架并被殴打致伤,于次日被B医院临床和影像学诊断为“骶5椎体粉碎性骨折”。半个月后,王女士在公安机关指定的C医院做完CT检查后,却被出具“骶骨陈旧性骨折”的诊断报告。为证实该诊断的科学性,王女士又到多家大医院拍片复查,并请医学专家会诊,均被诊断为“骶5骨折”,没有“陈旧性”的描述。由于法医只以C医院的诊断作为鉴定依据,王女士绑架一事无法定案,从而无法索赔。为此,王女士将C医院诉至法院,要求C医院出具正确影像学诊断报告,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      C医院辩称,王女士到医院拍片距事发有半个月之久,CT报告显示骨折边缘硬化,按照本院的相关规定,骨折10天后出现的修复和愈合过程为“陈旧性骨折”,诊断报告明确严谨。而且,报告只是为治疗做参考,对刑事案件的证据作用,医院不承担责任。目前,此案仍在审理当中。律师点评

   编辑: 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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