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网
和谐医患关系建设中的医疗告知
陈文叔  首都师范大学 2008-9-26 17:18:35
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在1989年3月的福冈宣言中指出:“所有医生必需学会交流和人际关系的技能。缺少共鸣(同情)应该看成与技术不够一样,是缺乏能力的表现。”而医患沟通就是医生与患者交流的一项基本技能,医疗告之又是医患沟通的重要一环。         医生应当意识到,对患者及时、全面、准确地进行医疗告知,不仅是为了防止医疗纠纷出现而在法律层面上的自我保护,不应把医疗告知作为“免责”的消极举措。在医疗过程中,医生以公示、口头、书面等形式向患者告之各种有关治疗、诊断、预后等信息和观点,主要作用是使患者不再居于消极的被支配地位。“告知”是对患者知情权的满足,是对患者行使同意权的保障,使得患者能够积极参与医疗全过程。医患双方通过告知而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从而形成相互协力。因此,医疗告知是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手段。         医患关系包括法律和情感两个层面,二者相辅相成。因此,作为医患相互了解(知晓)、相互理解的手段,医疗告知也有情与法两个层面。就情感的层面来说,医疗告知应当注意以下几个基本方面。医疗告知传递对患者的尊重和关爱         例如公示告知中语词的选择,用“请保持安静”、“请注意……”就远远好过 “不准”、“严禁”等。公示是给人看的,字体的大小、悬挂的位置等都无声地反映着医方的态度。如果高挂墙上、字体很小,患者只能是“视而不见

   编辑: 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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