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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哮喘国际指南解读

时间:2014-06-28 13:30:00来源:未知作者:孙永昌 阅读: 8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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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欧洲呼吸学会(ERS)和美国胸科学会(ATS)联合工作组制订的重度哮喘国际指南已于近日发表在《欧洲呼吸杂志》上。该指南为“重度哮喘”和“未控制哮喘”制订了清晰的定义,强调了对现有药物治疗反应性差是重度哮喘的特征;对重度哮喘表型(分型)进行了详尽叙述,强调了重度哮喘是一种异质性综合征;对新的治疗技术(例如支气管热成形术)的应用提出了指导意见。

重度哮喘的定义

ERS/ATS专家组提出重度哮喘的诊断过程分为以下3个阶段:第一阶段:确定哮喘诊断并识别出难治性哮喘:指南推荐,表现为“难治性哮喘”的患者应首先由哮喘专家对其哮喘诊断予以证实并进行评估和管理达3个月以上。第二阶段:把重度哮喘从相对较轻的哮喘中鉴别出来:当哮喘的诊断得到证实、合并症得到诊治后,重度哮喘的定义为:需要大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以下简称激素)另加一种控制药物(和/或全身激素)以防止其变成‘未控制’哮喘、或在这种治疗下仍表现为‘未控制’哮喘。这一定义包括那些曾充分试用过上述治疗但因无反应而停药的病例。第三阶段:确定重度哮喘是否得到控制。专家组提出的未控制哮喘的判断标准:(1)症状控制差:ACQ评分一直>1.5,ACT评分< 20 (或GINA指南为“非良好控制”);(2)频繁重度发作:在过去1年中接受全身激素治疗≥2次(每次超过3天);(3)严重发作:在过去1年中至少1次住院、入住ICU、或机械通气;(4)气流受限:适当停用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80%预计值(同时FEV1/FVC降低至<正常值下限)。4条中符合1条即可诊断。

重度哮喘的评估

这一部分的要点是难控制性哮喘的评估,内容包括:(1)确定“难治性哮喘”病人确实患有哮喘的有关评估;(2)对混杂因素和合并症的合理评估;(3)初步确定可能对优化治疗有用的表型。

重度哮喘的治疗

关于重度哮喘的处理,ERS/ATS专家组分别对传统治疗药物和一些最新疗法提出了应用建议和评价,同时还对将来以表型特征为基础的治疗进行了展望。

值得关注的是,ERS/ATS专家组就重度哮喘的评估和治疗提出了8条建议,包括肺部HRCT的检查指证,如何评价采用痰嗜酸粒细胞计数或FeNO指导治疗,抗IgE单克隆抗体、氨甲喋呤、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抗真菌药在重度哮喘治疗中的价值、以及支气管热成形术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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