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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全面启用《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

时间:2021-03-04 14:37:02来源:未知作者:吴学斌 阅读: 43089

3月4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我市于3月1日起已全面启用《老年人电子优待证》,该证件各市互认、全省通用,与其他证件具有同等效力,均可享受我省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

据介绍,推行《老年人电子优待证》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使用过程中,提供优待服务的单位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不得要求老年人同时出示其他证件或另行办理其他凭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的申领遵循自愿申领、即时办结的原则。需申领电子优待证的老年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爱山东”APP,按流程申请,即可生成《老年人电子优待证》。



《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申领及使用说明

  

一、《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申领流程

1.手机通过应用市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并登录;

2.在“爱山东”APP首页,点击搜索框,输入“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办理”,找到该服务并进入申领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办理入口


3.进入服务后,按照页面提示,选择当前用户所属地域,上传1寸个人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可通过手机提前拍摄好所有照片),勾选承诺协议,点击“提交”按钮,进入证件效果预览页面,如图2所示:


 




图2  提交办证材料


4.在证件效果预览页面,检查个人信息及实际卡面效果(个人照片必须保证面部清晰,无遮挡,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否则会导致证件不可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如图3所示:




图3  确认个人信息并预览

5.申请提交后,可在“爱山东”APP——点“我的”——点“我的办件”,查看审批结果。


注意:

用户提交成功后,需后台数据核验和信息同步,一般不超过1小时,即可发放电子证件;申领流程每个用户只需操作一次,以后可以直接去电子证照模块亮证使用,无需重复申领。



二、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亮证使用说明

1.为方便使用,可将电子老年优待证添加到“我的证件”,方便后续使用时快速打开。本操作只需在首次使用时操作一次,具体操作说明如下:打开“爱山东”APP——点“我的”——点“我的证件”——点“全部证件”,进入电子证照模块,点击“添加订阅”,在“卫健委”类型下找到“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点击“订阅”按钮,即可完成证件订阅,如图4所示。

 



图4  订阅电子证照

 

2.亮证使用:订阅电子证件成功后,点击“山东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即可亮证使用,如图5所示。




图5  亮证使用



责任编辑:吴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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