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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耗材复用,谁之过?

法学专家:量刑适当,赔偿医院买单,严控成本莫安全失守

时间:2019-01-22 10:25:19来源:未知作者: 张广有 阅读: 69249


医师报讯(记者 张广有)近日,浙江省中医院一医生违规操作致5名患者感染艾滋病事件有了新进展,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涉事医生赵某犯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判决公布后,众多网友纷纷质疑:这名医生导致5人感染艾滋病,毁了五个家庭,判决是否太轻了?

《医师报》记者就此专访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聂学律师,她表示,法院判决赵某构成医疗事故罪,所依据的法律是《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对“医疗事故罪”的量刑,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聂学进一步解释道:“医疗事故罪属于过失犯罪范畴,一般主张量刑从轻。考虑本案中医生主观并无恶意犯罪,以及自首情节,对其给予医疗事故罪及有期徒刑2年6个月的定罪量刑是适当的。”

对于公众关心的民事赔偿问题,聂学表示:“《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患者民事赔偿主体应当是浙江省中医院,至于该院是否会对涉事医生进行追责,则另当别论。”

很多网友将本案发生的根源归罪与医生职业道德的缺失和医院管理制度的不力。聂学对此有不同看法,她认为:“我们需要冷静思考是什么驱使医生重复使用一次性耗材?我认为主要原因是不合理的绩效导向造成医疗行业对降低医疗成本的极致压榨,加上医生存在的侥幸心理,没有严格遵守规范,造成这种小概率事件的发生,但再小的概率对于患者都是100%的灾难。”聂学呼吁,为了患者的生命安全,不要过度地人为压低医疗成本,不要动辄指责医生过度治疗、过度检查,在健康中国新时代我们更应该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筑牢医疗安全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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