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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党参黄芪肉苁蓉等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时间:2021-02-05 20:23:03来源:未知作者:宣传处 阅读: 7199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的相关程序,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近日发布了《党参》《黄芪》《肉苁蓉》等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甘肃药材资源丰富,有许多属于药食同源物质,具有开发利用的广阔前景。为做好相关工作,甘肃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单位于2014年开始,开展药食同源物质基础研究、食用安全性评估等前期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要求,经报请省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同意,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3日印发了《甘肃省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开展生产经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卫食品发〔2020〕138号),正式启动了全省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的生产经营试点工作。甘肃是全国第二个正式启动食药物质生产经营试点工作的省份。

这次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助推全省食品产业的升级改造,增加产品花色品种,扩大原料的消费需求,提升特色产品的声誉,促进全省中医药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

《党参》《黄芪》《肉苁蓉》3项地方食品安全产品标准属食品原料标准,分别从术语和定义、采收、加工及对其原料、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特征性指标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截止目前,全省共制定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9项。

 

    相关链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党参等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告(2021年第1号)


责任编辑:杜焕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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