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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再添百城

时间:2016-05-19 14:16:39来源:未知作者:杨萍 阅读: 107341

本报讯(记者 杨萍)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联合发布《关于确定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确定了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100个。


2010年,原卫生部公布了包括上海市在内的第一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共16个。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了天津市等17个城市为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2015年,确定了辽宁省本溪市等66个城市为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今年6月30日前制订出试点实施方案,并进一步分解任务,建立问责机制;要将落实政府责任,健全补偿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加快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内容,纳入2016年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予以推进落实。


《通知》指出,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公立医院改革摸底调查。加强对试点进展的监测,定期上报监测结果。加强对试点城市的督导评价,持续开展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对改革进展滞后的地区通报并问责,收回有关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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