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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PCCM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建设|肺功能检查单修基地与培训标准

时间:2018-06-23 13:31:13来源:未知作者:广州呼吸健康研究院 郑劲平 阅读: 10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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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功能检查是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的关键诊疗技术。国务院《“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中,肺功能检查已被纳入常规体检。要求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必须拥有独立的肺功能检查室,配备肺功能检测设备,并有专职或专责的肺功能医师和技师。肺功能医师和技师应接受规范化培训,熟练掌握肺功能检查各项目的检查方法、质量控制标准及其在常见呼吸系统疾病的临床应用,经考核获得资质认证,并能通过肺功能质控中心的持续监控。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肺功能检查单项技术规范化进修标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主要根据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肺功能专业组《肺功能检查指南》,同时参照美国胸科协会/欧洲呼吸学会对肺功能检查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由中国呼吸医师协会肺功能与临床呼吸生理工作委员会/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肺功能专业组联合制定;涵盖了培训基地的要求,以及对肺功能检查医师和技师单修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与资质认证标准。

《细则》指明肺功能检查培训基地,应有肺功能检查专职领军人才,检查硬件设施齐全,肺功能临床检查能力和科研能力较强,以及具有高质量的教学水平。肺功能检查单修的培训内容包括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及专业实践能力4部分。《细则》中还对肺功能检查培训基地、单修的培训以及培训时间和考核认证做出量化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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