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法律诊所帮患者“灭火”
第三方调解在医患关系讲和中被寄予厚望。然而,多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面临缺乏专职人员、没有专项经费、没有调解场地、调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未成为真正意义的社会公益性服务组织。令人欣喜的是,在医患双方的需求下,一些民间的第三方调解机构露出嫩芽,并表现出了旺盛的生命力。哈尔滨市第一医院的法律诊所便是其一。
工作人员常驻诊所
为探索新型的调解机构,免费为医患双方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医疗纠纷调解等公益性服务,哈尔滨市法学会牵头在该市大型医院内成立法律诊所, 2014年6月,哈尔滨市第一医院正式成为法律诊所的试点单位。
在该法律诊所,记者见到了常驻诊所,负责接待、登记、参与协调调解的工作人员。据该工作人员介绍,诊所由7名律师、3位在校大学老师、4位社区人员共14人组成,两位社区工作人员在诊所常驻,必要时,律师和大学老师参与协调。常驻人员作息时间与医院员工相同。
引导患者理性看问题
工作人员小丁介绍了一起成功解开患者误解的案例。张女士(化名)的爱人被撞伤,肇事司机说:“我有医疗保险,为患者治疗时要尽量用保险公司能报销的药,不予报销的药保险公司不赔。”
张女士采纳了司机的意见,并把相关情况告知医生。然而,结账时患者发现有4000块钱不属于报销范围的部分。肇事司机不予支付,要患者与医院协调。张女士认为,既然事先已明确告知医生,医生不顾自己的主张,4000元钱应由医院负责。因此,她多次到医院讨说法,无论医院如何解释开处相关药物是病情需要,张女士均不认同,后在医院的建议下,准备走法律途径。
如此,张女士来到诊所问询。诊所随后到相关科室了解具体情况。最后,律师从法律的角度给予了解释:肇事司机的想法是不正当的。无论治病需要多少钱,所有费用均应由其承担。至此,张女士才幡然醒悟。
法律诊所作用明显
小丁说,接待的绝大多数人并不是驻地医院的患者,不少是通过报纸、电视了解后前来咨询的。其中,最常见的是发生交通事故后,患者在医院检查住院,肇事方不理睬。诊所开业8个月以来,总共接待了50余起,处理了20余起案件。
据该院院长孟庆刚介绍,诊所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机构,医院积极响应支持。他告诉记者,人员工资由其原单位负责,医院为其提供了办公地点、电话、网络、桌椅等必须工作物品。
“诊所反应的一些情况虽然是小问题,但对医院服务却能起到监督作用。如一些患者反映:检查结果出地慢、两次检查结果数据有出入……”他表示,法律诊所不仅多次为在气头上的患者消火降温,反应的患者意见也成为医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线索。更难能可贵的是,诊所会对患者的咨询询问登记,并进行录音录像。一旦调解不成功,这些第三方提供的资料便可成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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