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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聚焦天津6·29伤医案:抢救进展、伤医原因、量刑定罪、同道呼声……

时间:2017-06-30 22:39:53来源:未知作者: 张广有 张亮 陈姝 阅读: 116106

昨日,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超声科主任经翔不幸遭遇恶性伤医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截止发稿前,仅医师报微信、微博已经获得超过10万人次关注,600余条评论。医师报记者向中国医师协会、公安机关、当事医院及同道多方了解,向您展现经翔主任最新抢救情况、犯罪嫌疑人伤医原因、伤医量刑问题及中国医师协会声明和同道呼声等详细信息。


抢救进展:经翔主任初步恢复意识

很多同道非常关注经翔主任的抢救过程和最新进展,昨日有朋友圈消息称“经翔主任被砍伤后半小时才被发现”的信息为不实消息,请勿轻信和转发。


经了解,在悲剧发生前的6月29日上午,经翔主任还在参加天津市卫计委主办的支部书记轮训班,中午被紧急叫回去。14时10分,在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住院部十一楼,经翔主任在其办公室不幸被犯罪嫌疑人苏某明手持砍刀砍成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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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时15分,医院将经翔主任推入手术室开展抢救,当时经翔主任无意识,呼吸微弱,周身湿冷,考虑失血性休克,左侧头部、颈部、前臂受到三处严重刀伤,伤及左侧颈内静脉,立即实施手术。术中曾出现心脏骤停、瞳孔放大等危象,经过天津其他医院专家14人次和天津第三中心医院专家20余人次的积极抢救,术中输血4800ml,血浆5000ml,心跳血压恢复,手术于19时45分顺利完成。


据当地医生分享的最新消息显示,经翔主任已经于6月30日凌晨恢复体温和神经反射,6月30日7时,初步恢复意识,目前经翔主任暂时脱离生命危险。医师报记者与熟悉该院的当地医生朋友再次核实,经翔主任目前状态平稳,请大家放心!我们将密切关注后续救治情况,期盼他能早日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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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医原因:犯罪嫌疑人自觉治疗效果不佳

昨日,被多家微信引用的网传消息:犯罪嫌疑人62岁、2009年就诊等细节严重失实。现根据公安机关最新通报回应如下:


犯罪嫌疑人苏某明,男,47岁,天津某银行工作人员,于2016年12月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超声科就诊,接受肝癌射频消融术治疗(注:治疗直径≤5厘米的小肝癌的常用手段之一),并多次复诊,治疗较为成功,未发生任何医疗纠纷,但犯罪嫌疑人始终自己觉得效果不佳。具体犯罪细节因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尚不便透露,我们将在后续报道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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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定罪:从有期徒刑到死刑皆有可能

针对广大网友关于严惩伤医凶手的呼声,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回应道:“目前,天津第三中心医院伤医犯罪嫌疑人的量刑还在侦查过程中,根据现在反馈的经翔主任受伤情况,量刑预计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故意杀人罪,另一种是故意杀害罪致重伤。如果是故意杀人罪,其目的就是故意把人杀死,按法律规定处以死刑或者无期徒刑,这是基本的量刑。故意伤害罪是指犯罪嫌疑人不想杀一个人,目的是要伤害他,根据伤害后果,量刑从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因此,犯罪嫌疑人伤医的意图是要杀死医生还是要伤害医生,这个会影响到量刑。”


此外,犯罪嫌疑人在造成伤害后,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进行民事赔偿。但是我们看到一些案例中,部分故意伤医事件的犯罪嫌疑人比较贫困,几乎没有民事赔偿能力,即便有法院判决支持,可能得不到执行。为此,中国医师协会设立了天士力维权救助基金对遭遇伤医侵害的医生进行慰问和救助,这个救助与医生受到的伤害相比微不足道,但我们希望用这个基金运作推动伤医事件不再发生,让我们社会更美好,这是我们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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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自2016年以来,发生在徐州、安徽、天津、内蒙古、东莞、衡阳、绵阳等地7起杀医案,凶手全部被判死刑!法律用铁一般事实的回应:暴力伤医绝不容忍!


同道声援:严惩伤医凶手  暴力伤医零容忍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超声科同道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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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救助:中国医师协会启动救助机制 督促有关部门打击伤医行为


“天津6·29伤医案”发生后,中国医师协会张雁灵会长指示协会相关部门立即启动“中国医师协会天士力医师维权救助专项基金”救助机制。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第一时间发出严正声明,天津市医师协会正在积极配合总会开展维权救助工作。6月30日下午,中国医师协会就“天津6·29伤医案”发出严正声明,强烈谴责任何伤医行为,督促行政部门打击暴力,再次呼吁全社会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让医生远离伤害!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更加和谐的医患关系!声明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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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谴责,面对暴力伤医我们应该做些什么?


医师报微信后台评论和留言600余条,经过医师报编辑初步整理,各位网友的留言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立法执法层面呼吁严厉打击暴力伤医行为: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岳 :“我们强烈谴责的还少吗?医疗服务模式不加速转变,医生绩效考核方式不彻底扭转,投诉救济途径不便民畅通,医疗技术鉴定不回复公信力,医疗意外保险不尽快建立,悲剧不会停止……”


@碧海银沙~gexq 听过经主任的讲课,多好的一位老师啊!多难得的一位医生啊!真是农夫与蛇的重演,太寒心了!强烈要求伤医与伤警同等,严惩凶手!


@何淑凤 金薇 枸杞 不要因为是医患关系,就撇开故意杀人罪的罪名,我们要以法律捍卫自己的人身安全。个人起诉他,家人起诉他,单位起诉他,让他监狱里呆着,得到应有的惩罚。


@韦淞 今后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减少伤医事件:一是落实对伤医事件的犯罪执行,这是高压线,是堵;二是引导人们对患病愈复的认知,普及医生只是起到有限作用,不是神仙,是疏。疏比堵更重要!


@微雨青尘 呼吁建立黑名单制度,这种人渣的亲属都该列入黑名单!


@程迪 祈祷经大夫能赶快好起来,大夫勤勤勉勉工作,被自己的病人砍了,身体受伤,心更受伤,为什么口口声声说保护大夫,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伤医事件的发生?根本就是保护和处罚力度不够,应该把伤医和伤警放到同样高度!对于病人的健康教育,心理教育,也刻不容缓,包括医患纠纷的第三方鉴定也诚待加强。


@M 我们除了强烈谴责,更加需要国家法律的保护,对暴力伤医应该加大力度严惩,医护是人,不是病人宣泄的工具,动不动就砍杀辱骂,在中国做医生已经感觉是最卑贱的行业,任人践踏尊严、身体、生命。祈祷主任尽快好起来!

@临死的水稻 医闹者,须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二、建议提高医院安保、安检等防范措施:


@谁谁谁 1、国家的法律能不能给予伤医罪犯直接枪毙的量刑;2、医院门口应该强制性设置安检装置,像进机场候机室一样,没办法 环境所迫! 3、国家到头塑造医生良好社会形象,培养公民爱医、敬医的意识! 4、每个科室里面设置一名保安,费用由国家来出,因为好多医院不舍的出这项费用!


@*辉* 是不是以后去医院看病也像做高铁一样先安检一遍才可以,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如果治病救人的人连自己生命都无法保证,社会还谈什么整天要求他们奉献?


@谦兒 以后去医院也安检吧,高明的医术救了个杀人不眨眼的败类!


@红杉树 以后医院都应该向反恐一样,医院大门通通设置检查站,配备安检人员,进入车辆、人员登记,刷身份证,刀具及有杀伤性的物品一律收缴,否则医务人员真都没有生命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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