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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尸检 医疗事故罪是否成立?

时间:2017-11-16 17:27:44来源:未知作者:杨芮 阅读: 15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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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福建省长乐市李建雪医生被以涉嫌医疗事故罪提起公诉。近日,内蒙古的潘耀平医生同样可能因为医疗事故罪而面临牢狱之灾。

究竟什么情况下,医务人员会构成医疗事故罪呢?李建雪医生、潘耀平医生构成医疗事故罪吗?


什么情况下构成医疗事故罪?

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已经生效的犯医疗事故罪的案件相关判决,共搜到7个已经判决的案件。不难发现,案件中的过错非常明显(图1)。众人一眼便知,医生确实错了。但这些案件有共同的特点——有完整的“尸检报告”。

而李建雪案、潘耀平案件也有共同的特点——没有尸检报告,即无法确定病理死亡原因。没有确定的病理死亡原因,如何推定因果关系?无法推定因果关系,如何定罪量刑?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应满足四个要件(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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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报告影响医疗事故罪的认定

暂且不论李建雪医生、潘耀平医生的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原则及诊疗规范。公诉人(检察机关)至少要向法院举证证明患者死亡与医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行为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尸检报告解决的问题是患者的死亡原因是什么,也就是患者的病理死亡原因(具有唯一性、确定性),只有知道病理死亡原因才能够知道医方的行为与患者的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当然,除存在病理死亡原因外,还有临床死亡原因,临床死亡原因是医生对死者可能涉及的死亡原因的一种推测,具有不确定性及可能性,故临床死亡原因不能完全替代病理死亡原因。

如果患者家属拒绝尸检,怎么办?在刑事案件中,为查清事实,对死者的尸检不以死者家属是否同意为条件,事实上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罪等其他罪名只要涉及到死者的,公安机关一般都会对死者进行尸检。公安机关既然立案侦查,为何不进行尸检?

综上可知,尸检报告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有重大影响。上述两个案件最终结果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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