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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欠费跑路,医生赔钱,凭啥?

时间:2016-04-21 09:52:39来源:未知作者:张雨 宋攀 线媛媛 阅读: 144728

    不久前,一段春节期间的往事被网友翻出来,成为了戳中很多人泪点的新闻。

    今年大年初一,为了抢救一名高危产妇,浙江宁波一家三甲医院的产科医生做了4个小时手术,保住了大人和孩子。谁想到,获救的患者在5天后突然消失,除了一纸2万多元的欠款,什么也没有留下。

然而更加悲情的是,根据医院规定,这笔欠款的20%要在相应科室扣除,一共4000多元,科室的办法自然只能是将这笔钱分摊到每名医务人员头上。

    “刚发现她逃走的时候,有些难受。我们在台上汗水滴不停,还在帮他们考虑怎么节省费用,怎么样做到最安全,到头来没有掌声、没有鲜花,只有罚款。”手术4小时救回两条生命,反倒被罚了4000多元。在当事医生倍感无奈的同时,无论是民众还是医务同僚,问得最多一句便是:“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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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不多,主要是寒心”


    “不合理”是记者采访时,听到的最多的词。

    “2万多元欠款的20%,大概是4000多元,分摊到科室每个人身上大概是几百元。”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胸外科主任支修益教授谈到,“客观来讲,每个人被罚的钱并不多,关键是心寒。这只是2万多的欠款,倘若遇到数十万的大手术,这笔钱就不是能够轻易承受的了。”

    支修益还提到,患者欠费跑路,可以说与医生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与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赔偿有着本质区别。谁跑了患者,就由谁来买单,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这应该是医院行为。

    “倘若民营医院如此行为,还有情可原,但若公立医院也这么干,就说不过去了。”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麻醉科主任郭曲练教授谈到,“患者跑路,医生赔钱”的现象相对较为普遍,但绝没有这个道理。

    “医务人员的责任是诊治患者,医务人员个人并没有犯错,更不是慈善家,也要靠工资吃饭。这种情况还扣医生的钱,无论谁都会感到很不舒服。”郭曲练谈到。


患者跑路罚医生 无法律依据


    事实上,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也没有任何依据。广东法圣律师事务所的余怀生律师向记者介绍到,患者与医院构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拥有收取医疗费用权利的是医院,而非医生。医院与医生之间是劳动关系,医生诊治患者属于职务行为。一般情况下,职务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完全由单位承担,行为人无须承担该行为的民事责任,不会产生职务侵权行为的对内责任。更何况医生是否为职务侵权还很难说。

既然不合理,为什么医院还会有这样的规定呢?

    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庄一强一针见血:“医院之所有会有这样的规定,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医院“自负盈亏”的现实要求所决定的。”

    对于公立医院而言,政府拨款不足是多年来的心病。国家对于公立医院每年的补助性拨款一般在5%~10%左右,而剩下的90%~95%必须要靠医院自己去挣,才能维持其生计。

    “这相当于医院虽然扛着公立医院的大旗,但实际上则是院长领导下的企业经济。由于这样的背景,可想而知,医院的损失下达到科室,进而分摊到个人的做法也就不足为奇了。”庄一强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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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损失应由国家买单


    患者欠费跑路,医院不能罚医生,那么医院的损失又该由谁来补呢?难道只能自认倒霉吗?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与信用体系挂钩或可直接让欠款者主动偿款。

    支修益指出,医疗不是一锤子买卖,不可能只和医院打一次交道。通过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类似银行系统的信用档案机制。失信患者下次再到其他医院就诊时,可以清晰地了解该患者的医疗信用情况,可直接与医保等机制挂钩,降低报销比例或直接取消。此外,信用机制还可直接与银行的信用体系对接,不良的医疗行为可直接计入个人信用档案,影响日后的贷款、购房、买车、搭乘飞机等。


国家基金买单

    “这种情况应该由国家来买单。”支修益指出,国家应该有一笔相应的基金,专门用于应对这种特殊情况。这体现的不仅仅是一个国家完善的救助机制,更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

    庄一强向记者介绍道,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如果患者逃费,医生是没有责任更无需承担损失的。因为针对这样的情况,政府有相应的补偿基金、社会慈善基金等,帮医院填补这个损失。基金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有国家级的、州一级的或基督教团体、佛教团体的基金等。


不要让基金睡大觉

    实际上,我国并非没有类似的基金和政策。

    记者搜集材料时发现,在我国,当患者因贫困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时,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可告知患者求助相关的慈善救助组织。如,在广州,有针对住院重病患者的“广州市伟博福利基金会”;针对青少年医疗救助的“碧心青少年关爱基金”;北京有针对贫困失聪儿童的专项基金“芙蓉爱耳基金”。

    2013年4月,为保障贫困重症孕产妇(新生儿)的生命安全,降低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绍兴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开展了“贫困重症孕产妇(新生儿)关爱救助项目”。而我国由政府出资救助贫困孕产妇的首家专项基金早在2004年已经在湖南省娄底市成立。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国这方面的基金,公众知晓率并不高。

    与中国久经闲置的救助基金相比,美国的医疗基金利用得更为全面。据了解,美国的医院,例如西奈山医院、圣卢克医院,也会出现类似的逃费事件。他们会为患者设立一系列的还款计划,例如分期付款、免息还款的服务,以此来降低逃费的机率。另外,第三方慈善机构也会为医院向逃费患者追讨欠款。例如加拿大的一些医疗慈善机构就拥有出面追讨债务的权利,如果患者觉得收费不合理还可以跟医院“讨价还价”。这些举措将缓解患者的经济压力,保障医护的权益。



给无力支付者以出路


    “患者欠费跑路,体现的是社会问题,而不是简单的医疗问题。”郭曲练教授提出了一个更为深层次的问题。

    郭曲练指出,患者之所以跑,原因只有一个,没钱!我们不能将所有责任都归罪于患者。政府应该有针对于类似人群的专门救助政策。当患者不用为看不起病而跑路时,自然也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这让记者想起了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1992年,记者的一位亲戚移民美国。刚到美国不久的他们,根基未稳,但却刚好赶上他们的孩子即将出生。以他们当时的经济条件,根本无法支付美国高昂的医疗费用。

    在向医院说明情况后,医院通过银行查看了他们的账户,确认了他们的经济状况后,医院遂免除了他们的一切费用。虽然费用免除了,但医务人员的态度、该做的手术以及相应的护理,与其他患者没有任何差异。


    美国西顿霍尔大学医学院教授张宁介绍到,美国对于支付不起的患者,可以申请免费的美国联邦医疗援助福利项目。如果没有医保也不符合联邦援助资格,遇到重症大病,一些人选择公立医院看急诊,按照法律,医院不能拒收。看完病后囊中羞涩,一可无息分期付款,二可申请减免。若真的没钱,欠费最后由政府埋单,而不会让医院自己来承担。所以,美国政府财政赤字中的很大一部分源自医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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