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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公正:“缝肛门”报道失实

时间:2017-01-19 06:34:00来源:未知作者:张璐 阅读: 12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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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3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送达了“柴会群诉中国医师协会、邓利强、王志安名誉权纠纷一案”一审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柴会群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给这起备受各界关注的名誉权纠纷案暂时划上了句号。有医生高呼,“这份判决书,注定将载入新闻史册!”

历经三次开庭审理,在对涉案的“缝肛门事件”及“走廊医生事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后,法官最终做出了这纸长达35页,2万余字的判决。

判决书中写道:“原告作为从业多年的记者,应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操守、新闻报道的工作原则有充分、明晰的了解。但原告在对涉案之“缝肛门事件”、“走廊医生事件”进行相关报道时,没有秉持客观、公正的新闻工作原则,未如实反映事实真相。”

《医师报》记者第一时间电话采访了被告方之一邓利强。邓利强表示:“中国医师协会和医疗界都欢迎媒体监督,也希望通过媒体共同来督促医疗行业行风的建设和广大医生的自律,但这种监督应该是客观、公正,不带有偏见的。”

“医师协会十分关注涉医报道中的媒体能否做到客观公正,因此才有几年前柴会群的投诉。今天我们收到了法院的判决,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希望这个判决能够成为医、媒和解的序幕,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沟通,客观公正地报道涉医事件。”邓利强说。

作为被告中国医师协会和邓利强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的刘凯、童云洪律师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调查及准备工作,记者也在第一时间联系到他们。

收到判决书后,刘凯律师表示对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很开心也很满意。他说:“判决书中最重要的就是通过这个案件,确认了媒体记者应该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事实真相。同时,法院通过判决书的形式,再次重申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操守以及新闻报道的工作原则。”

刘凯律师表示:“舆论监督非常重要,但涉医报道不应预设立场。当前我们特别缺乏有深度、有社会责任感的报道,舆论应当引导广大读者做有益的思考,理性看待事实真相及事件所反映出的问题。”

童云洪律师认为:“虽然整个诉讼过程很艰难,但意义重大。这起案件对那些漠视医生权利、不尊重事实的无良媒体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对今后可能出现的,有关医疗行业的类似不实报道也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同时童律师也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一方面,大家应坚持认真、规范的医疗行为;另一方面,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长此以往,一定会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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