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

— 医师报官方网站 —

医师报

— 医师报官方网站 —

以案说法
当前位置:首页/ 维权/以案说法/详情

“走廊医生”兰越峰终审败诉

历时六年

时间:2017-09-04 10:12:29来源:未知作者:线媛媛 阅读: 418212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邓利强表示,兰越峰的行为是为了个人利益(其中包括她与医院及同事之间的个人矛盾)而做出了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的行为,并非兰越峰所说因其投诉医院“过度医疗”所导致她与医院间的关系紧张。

同时,邓利强还指出,“过度医疗”行为目前确实没有明确的标准,很难准确认定,还需要具体事件具体分析。对于“过度医疗”的管理,还需医生凭借医德和职业精神来规范自身。若仅靠法律法规来管理医院的“过度医疗”行为,其力度很难达到。若某家医院确实出现了“过度医疗”行为,邓利强呼吁医生能够大胆地提出来,医疗行业和媒体们都会对其支持。

邓利强认为,当医院接到医生“过度医疗”投诉时,首先应核实事件的真实性;其次,若确有此行为应及时纠正;第三,对涉事医生进行行政处理;第四,对患者因“过度医疗”所产生的损害积极主动地进行赔偿。邓利强也坦言,第四条的要求对医院来讲是比较难实现的。

5月17日,“走廊医生”兰越峰在其微博上,上传了两张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照片,判决中的判决结果显示:上诉人兰越峰的上诉“绵阳市医院非法解聘”的理由不成立,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耗时六年的纠葛终于有了法律结果。

blob.png

blob.png

责任编辑: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