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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扩面

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

时间:2018-01-18 14:21:47来源:未知作者:熊文爽

医师报讯(记者 熊文爽)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于近期印发《关于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提出进一步积极、自主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范围,除试点城市外,其他城市至少选择1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通知》提出,要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长期激励;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有条件的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模式。《通知》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

中国医师协会会长张雁灵曾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医师的收入确实太低。正是因为收入较低,进而导致全科医生、基层医生的工作开展相对艰难缓慢。“我们应该制定实事求是的、科学的薪酬绩效,这对推动医改相关工作具有积极作用。”张雁灵说。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执行院长董家鸿院士以清华大学长庚医院为例,介绍了该院的薪酬制度,“我院医师的薪酬结构是基本薪+医师费制度。医师费是指医师通过医疗服务所产生的收益,收益跟医院进行分配,尽管还不能提供与医师劳动相匹配的收入,但多劳多得,极大地调动了医生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董家鸿期待国家薪酬制度改革能体现医生所创造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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