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

— 医师报官方网站 —

医师报

— 医师报官方网站 —

医院快讯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医院快讯/详情

医生代签字急救患者 不该成为“壮举”

时间:2017-10-25 09:57:14来源:未知作者:《日本经济新闻》报道 阅读: 111519

近日,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几位青年医生,在找不到家属的情况下,毅然代替危重患者家属签字做手术,签字后注了几个字:“家属找不到,‘如果有什么,就由我俩承担!’”最后,手术成功。

事件被报道后,一些人点赞他们的壮举。不过,也有一些网友担心,万一手术不成功,医生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上海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卢意光介绍,《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据10月20日《日本经济新闻》报道)

blob.png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在无法百分之百确保抢救手术成功的情况下,两个青年医生代为家属签字,是一种难能可贵且非常特殊的“见义勇为”。这不仅为临床急救提供了一个正能量的抢救案例,也增强了医患互信。同时说明,医务工作者不能被医疗纠纷或医闹医暴吓倒,既要站在医者的立场上,更要站在患者的立场上看问题。——网友溏心


 “从《侵权责任法》第56条的规定可知,在无法取得患方意见时,医生对患者的紧急抢救受法律保护。然而,据一项调查显示,在这种情况下,能毫不犹豫选择手术的只有15%,超过69%的医生都选择了“要视情况而定,轻易不敢”。一方面是因为害怕手术失败风险,更重要的是即使有法律保护,一旦家属闹起,维权长路漫漫,法律难落实。如何让医患关系走上轻便的法制化道路,需要各方努力。毕竟,危急关头,医师的救护不该成为“壮举”。——本报编辑部

666613127165444301.jpg




责任编辑: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相关文章推荐
推荐阅读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