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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穷人如何看病?

时间:2014-08-28 11:11:11来源:未知作者: 湖北 李志刚 阅读: 203331

提起古代人看病,很多人认为,皇帝及各级官员均能享受公费医疗,电影电视里常见的台词—— “快传太医”便是证据。至于广大穷苦百姓如何看病,皇帝才不会操心。近来翻开历史,才觉得此话有待商榷,个别皇帝对“穷人看病”异常重视。

《魏书》卷六记载,北魏显文帝曾发布诏令:“朕思百姓病苦,民多非命……可宣告天下,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需药物任医量免费给之。”

北魏以前,州郡县大多在衙门门口设置诊室,对官员、学校师生、服役期间的农民甚至囚犯等提供公费医疗,但对老百姓却提供收费服务。

此事虽好,但却为以后的造反埋下伏笔。东汉后期,张角三兄弟以借给百姓免费治病这个平台,传道聚集百姓。最后以“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为口号揭竿而起。

北魏显文帝的这条诏令,吸取了历史教训,无意中也开启了古代政府“免费治疗穷苦百姓”的先河。

为了发扬先辈们的优良传统,魏宣武帝命太医署(相当于卫生部),“于闲敝处别立一馆,使京畿内外疾病之徒,咸令居住,严敕医署,分师疗治,考其能否而行赏罚。”

如果说显文帝是要求政府医院兼职为穷人免费看病,那么宣武帝设立的则是专门为穷人看病的医院,无疑更进了一步。无独有偶,《南史·齐文惠太子传》记载:“太子与竟陵王子良,立六疾馆,以养穷人。”南朝齐文惠太子萧长懋设立了“六疾馆”, 也专门收治无钱治病的穷人。

隋唐朝以前,个别皇帝尽管想到为穷人治病,但毕竟力量有限,不太可能惠及广大百姓,但唐朝以后,局面大为改观。

唐代前期,为穷人提供免费诊疗服务,主要由两类机构承担:一是由寺庙创办的“悲田坊”;二是由政府创办的“养病坊”。唐朝后期,“悲田坊”由政府接办,统一改称“养病坊”。据《唐会要》卷四九记载,这种收容贫民看病的公费医院,遍及各州郡,经费从指定的官田税赋中支出。

宋朝继续发扬“政府免费为穷人看病”的传统,创建了完全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公立免费医院(“安济坊”),而且要求各州县都要有1所,不断扩大覆盖面;此外还出台相关政策,从提供医疗人才、药物供应等方面,鼓励私人集资举办慈善性医院(“养济院”),以方便贫民就医。

由此,宋朝确立的“以国有医院为主渠道,慈善医院为辅”的穷人医疗体系,对元明清后世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明代嘉靖时,来广州游历的西方传教士克路士曾撰文道:“布政司(省长)下令把穷困病人收纳到皇家医院。因为皇帝在各城市都设有大医院,其中有很多房间……被接纳入院的人都登记入册。每年医院都要报告花费数字和救济贫病的情况,如有差误或玩忽职守,便会因此受到严惩”。传教士的生动描绘,尽管有文学夸张的成分,但政府重视穷人看病的情况,却是不争的事实。

政府免费为穷人治疗,那么,谁称得上穷人,就必须有条件限制。为了减轻夹心层(不算富裕但又不符合免费救治条件的平民)医疗负担,自唐朝起,历朝政府想了不少办法。

首先,大力普及医学常识,百姓有病可照方子买药,免去求医费用。唐德宗曾亲自编制《集要广利方》,共含586个处方,要求各郡县张榜公布,百姓直接按榜中处方买药。

其次,破除垄断,设置平价连锁药房,惠及广大百姓。北宋王安石改革时,鉴于市场上假药泛滥,坑害顾客,对药物购销实行国家垄断,统一管理市场药价;同时在京城首创“太医局熟药所”,不仅确保质量,而且售价只有市价的1/3左右。难能可贵的是,王安石在京城取得经验后,马上推广到各州县。尽管政府打出的口号是:“天子赐钱合药,惠及百姓、不许赢利”,但因为广受民众欢迎,生意兴隆,各连锁店还是有钱可赚。

其三,严加管理,便民利民。南宋时,将官办“熟药所”改名“医药惠民局”,要求各州县至少有一所。绍兴六年,皇帝下诏:“各惠民局必须轮留宿值,遇夜,民间缓急赎药,不即出卖,从杖一百科罪。”

明太祖朱元璋继续发扬这一优良传统,在全国设立了“惠民药局”,不仅保证药美价廉,而且规定免费治疗“没钱看病的穷人”。他教导皇子说,凡居住食用,事事处处要想到农民的辛劳,取之有制,用之有度,使他们不至受饥寒煎熬,这才是统治之道。

有历史专家说,古代皇帝为何重视穷人看病?根本原因是担心反叛者借免费治病聚集造反;一些寺庙宫观的僧道,也借此感化民众信教;一些巫术邪教性质的组织,也常常借符水禁咒免费治病,作为聚募徒众的手段。

对此,笔者不敢苟同,因为古今中外,执政者均希望争取民众。只要是政府真心实意为百姓做好事,不论出于何种目的,都应该值得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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