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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医院是纠纷重灾区?

专家指出,大医院纠纷多≠出事多,走司法途径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时间:2017-11-20 13:00:31来源:未知作者:杨萍 阅读: 55692

本报讯(记者 杨萍)大医院被告上法庭的几率更高?在5月21日召开的“广州法院医疗纠纷研讨会”上,《广州医疗纠纷诉讼情况白皮书(2010-2014年)》发布,结果显示,广州大型三甲医院成被告的比例较高,远高于其他类别医疗机构。

事实上,除了广州,在北京乃至全国,三级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的数量均高于其他医疗机构。

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陈特曾总结2013年北京市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总体特点,他发现,医院级别越高,发生医疗纠纷的数量就越多。“2013年,诉讼中涉及到的三级医院为470家,占67.92%;二级医院为177家,占25.58%;一级医院仅有19家,只占2.75%。”

而2014年发布的《医改蓝皮书: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报告(2014-2015)》中也指出,相比一级医院而言,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更容易发生医疗纠纷。

“由于三级医院就诊患者多,疾病复杂程度、疑难程度、危重程度都较高,故发生纠纷的几率相对较大。但这并不意味着‘三级医院出事多’,需要正确认识。”北京市第二医院医务科樊荣医生表示。

广州市律师协会医疗纠纷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宋儒亮认为,大医院纠纷多数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其实反映的是法制化进程的推进,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用司法途径解决医患矛盾是一种理念的变革。司法程序既能暴露出执法和行政监管上的问题,也能让医患双方清晰地认识到,法律是如何评判对与错的。”宋儒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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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一年来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涉医犯罪、推进医疗秩序良性发展的相关工作情况。据了解,2014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暴力杀医、伤医等犯罪案件155件,涉医违法犯罪的高发态势有所缓解。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马岩在会上介绍,2014年以来,全国法院共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26962件,审结23001件。

马岩说,据相关部门统计,2014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达76亿人次,比上年增加3亿人次,而同期医疗纠纷下降8.7%,涉医违法案件下降10.6%。总体上,各地医疗秩序明显好转,医患双方满意度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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