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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让母亲哭泣

写在孙明岳医师遇害三周年之际

时间:2017-12-22 10:33:18来源:未知作者:杨萍 陈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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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9日,对于一个叫王雅梅的母亲来讲是一个黑色的灾难日,她的女儿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孙明岳医生被一个患有抑郁症十年、甲状腺癌术后一年的凶手(患者),在背后连捅四十多刀,孙明岳医师倒在她所热爱的岗位上,她年轻的生命永远地定格在了27周岁。

凶手行凶后跳楼自杀,据警方立案材料显示,凶手杀害医生的原因仅仅因为“做B超时手太重”!

一个多么残暴的行为!

一个多么荒诞的理由!

事情发生后,由于种种原因本弑医案并未被外界了解,直至近日,孙明岳医生的母亲王雅梅向中国医师协会求助,事情才被人们关注。王雅梅女士的诉求主要有三点:让女儿受害的事实由所在医院公布;处理在本次事件中有责任的人员;医师协会把女儿的名字列在被害医师名单中。

扪心自问,王雅梅女士的诉求过分吗?我常常想,为什么伤害医生的案件屡屡发生?为什么医生在受到伤害后其家属有时会受到二次伤害?

原因大概只有两点:问责不到位与冷漠。试想一下,如果哪家医院发生了伤医案,院长等一干人马就地免职,还会屡屡发生伤医案吗?再试想一下,如果医生受到了伤害,工作人员在处理后续事宜中有人文关怀精神,家属还会受到二次伤害吗?

孙明岳医师受害事件,不得不让我们反思。中国的医患关系应早日走出阴影,中国的医患关系应更加和谐。

当前,党和政府都十分关心医师执业环境的改善,各级政府都采取了一些措施,相信伤医案会越来越少,相信医患之间会逐渐走向和谐。我们呼唤医患和谐,和谐的医患不会再让母亲哭泣。

 链接

孙明岳,女,1984年11月2日出生,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兰屯人,2002年考入内蒙古包头医学院,2007年毕业后从业于大连市结核病院,2008年7月就职于大连市第二医院,2011年4月19日上午9时16分在工作岗位上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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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我是山东一名乡村全科医生。我想咨询下,关于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有什么规定?


答:按照我国《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在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按需进行1~2年的转岗培训。转岗培训以提升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主,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结束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获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可注册成为全科医师或者助理全科医师。          本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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