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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移植子宫宝宝诞生

时间:2019-02-14 17:18:45来源:未知作者:宋晶

2019年1月20日,中国首例子宫移植妈妈顺利诞下男婴。这是中国首例、世界第十四例在移植子宫内孕育而生的宝宝。

女人被天生赋予的繁衍后代的生理功能,在26岁的杨华(化名)身上,无法体现。23岁时,杨华因为从未有过月经到医院就诊,被医生确诊为先天性无子宫。西安某医院通过子宫移植手术,让杨华拥有了做母亲的权利。此时,杨华43岁的母亲毅然决然地要将自己的子宫移植给女儿。经伦理委员会评审同意,2015年11月20日,医生将杨华母亲的子宫移植到了杨华的体内,手术历时14小时获得成功。

子宫移植成功后,医生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将冷冻的胚胎植入到杨华子宫中。经过前四次的失败,终于在第五次尝试后,复苏的胚胎成功着床。妊娠早期,杨华出现了先兆性流产,中晚期,出现了胎儿宫内受限等危险情况。医生考虑到胎儿足月后将会对移植子宫造成一定的压力,使分娩风险成倍增加。在杨华孕33+6周时,为其进行剖宫产手术。胎儿出生后生命体征正常,身长48厘米,体重2000 克。

按照正常来说,杨华生育完成后,如果想要保留体内的子宫,需要长期服用抗排逆药物。而药物对肝脏的伤害也不容忽视,对杨华的身体会有哪些的影响,尚且不好判断。但因杨华与爱人计划生育二胎,所以她将继续保留这个子宫。

伦理分析

用母亲的子宫生育  没有过多伦理争议

杨华的孩子出生,也同时引起了社会上的争议。有人认为,杨华用其母亲的子宫生育孩子,是否存在伦理道德问题。北京医学伦理学会委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伦理办公室主任崔焱表示,针对这例子宫移植而言,存在的伦理问题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评估接受人是否有接受活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必要性、适应证。杨华被确诊为先天性无子宫,子宫性不孕诊断明确,治疗子宫性不孕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子宫移植,并且这例患者本人有强烈的生育愿望。

2.活体器官捐献人和接受人是母女关系,为直系血亲,符合规定中允许的供受体关系;捐献人是自愿、无偿捐献器官,不存在买卖人体器官的情况。

3.针对用妈妈的子宫生的孩子,实际上并不存在很大的伦理争议。胚胎的卵子和精子分别来自女儿夫妻双方,也是在女儿体内孕育并分娩出婴儿,女儿既是出生孩子的分娩母亲也是染色体母亲,孕育的婴儿从遗传及伦理上均属于夫妻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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