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夜班费是违法吗?
官方回应:“收回5年夜班费”系误会,将以绩效工资形式补发
5月23日,临沂市中医医院发布通知称,对2013年1月份其已发放的夜班费予以分期收回。“收回5年夜班费”消息一经公布,在整个医疗界掀起轩然大波,大家对医院收回夜班费的做法纷纷表示不满。5月26日,临沂市中医医院向《医师报》回应,表示“收回5年夜班费”系误会,舆情发生后,该院立即停止收回“夜班费”,对之前错记科目的夜班费予以纠正,以绩效工资的形式重新计算发放。
《医师报》记者查证,夜班津贴性质上属于1990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八条中的“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但在当下有关部门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活动的大背景下,医疗机构发放的夜班费被当做“违规津贴”一刀砍,轻则罚款,重则处分,甚至收回已发放的夜班费。
我们理解并支持有关部门对党政机关出现的乱发津贴补贴、超支差旅费接待费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腐败行为从严整治。也非常赞成各级医院按照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重新计算夜班薪酬,以匹配值夜班医护人员高风险、高负荷、高强度的劳动价值。但我们同样反对简单粗暴地将医护人员夜班费视为违规收入予以追回,我们不能一边要求广大医务人员无私奉献、爱岗敬业,一边漠视医生长期加班、“白+黑”上班、节假日不休息等高负荷的工作环境,打着反腐的旗号侵害普通医护人员的合法劳动权益。
实际上,长期实行的医院夜班费制度根本不能反映医生的劳动价值。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实际上呢?河南某医院的一位医生告诉记者,他们医院的夜班制度是从晚8点到早8点的12小时大夜班,如果晚上收了好几个患者,第二天白天还得接着上班写病历、准备手术等工作,一个大夜班意味着连续24小时的高强度医疗工作。这样的夜班每月至少4次,每次的夜班费仅有16元。
医务人员的夜班费到底有多低?检验医学发起的一项6000多人的网上调查显示,有52%的医生表示夜班费低于30元或没有夜班费。
我们双手赞成取缔这种忽视医务人员真正劳动价值且严重违反劳动法的夜班费制度,同时希望在国家明确表示推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当下,尊重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让大家堂堂正正拿到值夜班的绩效工资,并切实保障合法的休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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