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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17种抗癌药纳入北京医保 大幅减轻肿瘤患者负担

时间:2018-11-23 14:53:16来源:未知作者:消息 阅读: 120760

近期,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明确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要求各省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为解决国家谈判17种药品医疗保险报销问题,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将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11月15日起,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纳入本市医保及恶性肿瘤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门诊可报销70%住院报销比例85%以上

文件规定,17种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按国家医疗保障局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医保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有效期截至2020年11月30日。按照目前北京“三保合一”、城镇居民和职工报销比例一致计算,预计门诊可报销至少70%的药费,而住院报销比例在85%以上。


据悉,本次纳入医保目录的17个抗癌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也非常给力,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同时与市场平均零售价相比,17个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56.7%。


尤其是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不仅有5个产品成功入选,成为入选产品最多的治疗领域,其中三代肺癌靶向药物奥希替尼(商品名:泰瑞沙)降价超过了70%。依此推算,肺癌患者使用奥希替尼治疗肺癌的花费也将由谈判前的51000元/月,降至15300元/月,同时受惠于本市医保政策,肺癌患者的经济负担将大大减轻。


更多患者能用上疗效好的进口抗癌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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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大兴人民医院肿瘤内科主任  韩磊教授


首都医科大学大兴人民医院在通知发布之日起也正式将17种抗癌药纳入了医保系列。做为肿瘤领域的专家,首都医科大学大兴人民医院肿瘤内科主任韩磊教授指出:“我国大多数肺癌患者在接受一代、二代EGFR-TKI药物治疗一年左右的时间,便会产生耐药,有三分之二的患者出现了T790M突变。而作为全球第一个上市的肺癌第三代口服靶向药,奥希替尼可以解决由于T790M突变而引起的耐药问题,并且目前在中国没有同类产品获批。此次奥希替尼等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患者自付的年度治疗费用仅为降价前年治疗费用的1/5,大大降低了患者的个人负担。”


韩磊教授强调:“目前已经有患者成功拿到了可以医保报销的泰瑞沙。医保目录的实施将帮助更多患者选择正规渠道的药物,接受规范化的治疗,不再因为价格原因而不得不选择‘印度药’或者‘原料粉’而延误病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我们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省份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正规渠道的肺癌靶向治疗药物的可及性,肿瘤患者因此也可以获得更为规范的治疗,从而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


谈及此次国家医保政策在北京落地,拿到可医保报销的泰瑞沙的患者兴奋地说:“在新医保政策实施之前,我每个月光是药费就要花掉几万元,现在医保报销后个人每个月的药费只要支付3000元左右,就可以用上之前负担不起、疗效好的进口抗癌药。希望其他患者也能和我一样幸运,可以尽快享受到‘医保福利’。感谢国家和政府对我们肿瘤患者生存现状和经济负担的关注和重视,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创新抗癌药能更快进入医保,帮助更多肿瘤患者减负。”

 

据了解,截至目前,除北京落地此次医保政策外,福建已率先于10月25日开始执行,天津、湖南、浙江、四川、内蒙古、新疆等地也于11月1日正式执行。相信其他省份也会快速跟进,需要各省招标平台、采购机构、临床医生等方面积极的配合,争取早日让群众能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并实现医保报销。


近日,李克强总理在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报告中要求,加快抗癌药医保准入谈判,最大幅度降低药价。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打响了这一轮抗癌药降价、医保准入谈判的第一枪。接下来,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药品的医保准入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将更多的新药、好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降低患病民众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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