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

— 医师报官方网站 —

医师报

— 医师报官方网站 —

重点关注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重点关注/详情

真假难辨 医生“猥亵”

时间:2019-06-20 10:23:36来源:未知作者:宋晶 张广有 阅读: 184258

image.png

近日,一名微博网友连续发布多篇微博称,5 月 25 日下午,她因嗓子 疼痛、声音嘶哑到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耳鼻喉科门诊就诊,在其服用 局麻药达克罗宁胶浆等待做电子喉镜期间,男医生为其实施心肺听诊,解 开其内衣并实施摸胸猥亵行为。 随后,她向医院投诉并报警,涉事医生否认猥亵行为。5 月 26 日,她 将就诊详细过程发布在微博上,引爆舆论。5 月 28 日,蚌埠医学院第二附 属医院发布声明回应称:当事医生被暂停执业,并安抚当事患者,配合公安 机关调查。6 月 7 日,患者微博称,她已经拒绝了医院要求私了的请求,并表示坚持上访。 事件引发社会舆论以及医疗行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男医生、女患者;女医生,男 患者,异性医患的诊疗行为,在大众看来似乎总有少许“尴尬”,甚至女医生和女患者, 男医生和男患者,因查体而被患者认为是“猥亵”的案例不是孤案,审理结果有的是确 有其事,有的是因种种原因被误解。如何事先预防,有效规避,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医 师报》记者采访了医疗界、法律界的专家。

案例:“猥亵”案件 从来不是个例

医生被指控“猥亵”的案件 频繁被曝光:

案例1、南京江宁医院急诊科接到一 位 20 多岁睾丸外伤患者。急诊 医生建议做 B 超检查。B 超女医 生按照诊疗流程检查完患者,被 其妻子(跆拳道教练)暴打。女 医生的头皮和左侧脸部有明显血 肿,手上被咬出多个口子。警方 表示,对于医闹行为,警方会坚 决予以打击。

案例2、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接到一 位 21 岁左右的女患者,因摔倒 就诊,医生安排做 CT 检查。检 查后,女患者觉得医生的检查方 式有问题,便把事情经过告诉了 陪同的李某,李某在检查室门口 暴打医生。南宁市五里亭派出所 民警接警处理,经过调解,三方 达成调解协议。李先生赔偿卜医 生 1200 元,并当面向卜医生道歉。

案例3、当然,这些案件中被认为是 “猥亵”的医生,有的被“误会”, 而有的被“实锤”。菏泽某医院 青年男医生佘明(化名),趁给 女患者做检查之机实施猥亵,该 男医生因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被 牡丹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6 个月。

案例4、厦门市妇幼保健医院麻醉科 医生潘某为患者雯雯(化名)进 行麻醉复苏时,实施猥亵行为, 在赔偿给女患者 10 万元后,厦 门中级人民法院还是判处潘某有 期徒刑 2 年 2 个月。

  • 如何区分正常身体检查与 猥亵行为,如何取证?

  • 敏感部位检查的隐私保护, 《执业医师法》并无具体规定。

  • 医疗机构管理环节的制约 机制亟待建立。

分析:查体为何上升为“性骚扰” 

“医生猥亵”事件,之所 以引发社会热议,其关键在于: 如何区分正常身体检查与猥亵 行为,如何取证? 认定医生“猥亵”有难度 从本次案件中患者自诉的 遭遇来看,从法律上认定医生 猥亵行为非常困难:发生在门 诊的私密场合,难留痕迹,即 便在内衣上留下指纹,也很难 区分是猥亵行为还是正常检查 造成的;缺乏第三方目击者, 如陪诊人员、其他医护人员, 以及监控视频等。 未经同意即脱衣检查不妥 蚌医二附院医生涉事医生 没有进行告知,未经患者同意 即为患者脱衣检查的行为非 常不妥。北京积水潭医院医 患办陈伟主任表示,“医务 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经常需 要接触患者身体,甚至是进 行敏感部位的检查,才能更 好的完成诊疗。因此医患双 方相互沟通、相互信任、相 互配合才能更好的诊治疾病, 而且避免涉嫌性骚扰或者侵 犯隐私权的情况发生。”

敏感部位检查 隐私保护无法规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医生 在为患者敏感部位检查时,应 注意什么,又该如何避免被患 者误解? 三点注意事项防止误解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普外科 王东民主任认为,一是医生在 对患者敏感部位检查时,应与 患者事先进行沟通;二是应 符合诊疗规范;三是患者对 检查方式产生疑问,医生应 在患者家属和医护人员在场 的情况下再进行检查。所以, 避免误解最好的方式就是诊 疗流程的规范。 敏感检查第三方在场 在涉及乳房、生殖器等敏 感部位检查的隐私保护方面, 现行的《执业医师法》中对此 情况并无具体规定。在河南省 等少数省市制定的医院管理制 度上,有“男性医务人员为女 性患者进行诊查时,须有护士 或家属陪伴”的表述,但远谈 不上是法律法规的程度。即便 在妇产科、泌尿外科、乳腺外 科等需要频繁实施敏感检查的 科室,“敏感检查第三方在场” 只是作为一种防范医患纠纷的 行业常识,可做可不做,人手少、 忙了就不做,全靠医生自律。

建议:防范猥亵 医院管理机制应尽快补上

医疗机构要分析医生被“猥 亵”投诉的原因,中国医院协 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副 主任委员郑雪倩提出,根据此 类事件的风险点制定可防控的 管理制度。将患者投诉数量计 入医生的考核指标。医疗机构 可根据投诉次数制定惩罚措施, 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是在 第一次投诉猥亵时对医生进行 约谈;第二次投诉猥亵要进行 警告处分;第三次投诉猥亵就 需要考虑解聘或者开除。当然, 对于实施猥亵的医生坚决零容 忍的态度。 “目前医疗机构的服务和 监督模式并不健全,亟待完善。 这也是出现‘猥亵’案件的成 因之一。”业内人士指出,即 使制约机制在医疗实践活动并 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医疗机构 还可以根据医疗实践问题及时 补充完善制约机制。如果以上 制度都未见效,那说明是医生 本身的问题,因此医疗机构还 应建立处罚机制,严肃处理涉 事医生,以儆效尤。

海外借鉴:英 “敏感检查与 监督人”指南

2013 年 3 月 25 日,英国总医务 委员会发布了“敏感检查与监督人” 指南。指南提出,医生在进行敏感 部位检查时,会让患者感到尴尬或 痛苦,必须遵循 13 条建议。 在指南第 5 条中建议,在进行 敏感检查之前,医生应向患者做如下 的告知:为什么需要进行检查并给 患者提问的机会;以患者可以理解 的方式解释检查所涉及的内容,以 便患者清楚地知道会发生什么,包 括任何疼痛或不适;在检查前得到 患者的许可;为患者提供监督人(其 他医护人员等);如果与儿童或青 少年检查时,应征得其父母的同意; 除非患者要求,否则不要帮助患者 脱去衣服。指南第 6 条中还郑重提 出,在对麻醉患者进行敏感检查时, 还必须获得患者的书面同意! 当男医生为女患者进行敏感检 查时,如何保护患者的隐私?英国 总医务委员会的指南进行了详细的 建议:当医生进行敏感检查时,应 该为患者提供尽可能让公正的“监 督人”在场的选择。无论医生是否 与患者性别相同,这都适用。

美:敏感检查由女 雇员陪同男医生

美国一位网友介绍,在美国, 男医生为女患者做阴道、乳房等敏感 检查时,需要有一位医院 / 诊所的女 性雇员(可以是护士、女医生、前台 秘书等)在场陪同。 美国医学会规定,如果患者认 为在男医生做检查是让自己感到不 舒服,可以主动提出要求一位女护 士陪同,医生没有任何权利拒绝患 者的要求。这既是基于对患者隐私 的关照,但同时在法律层面上也是 对医生的保护。

责任编辑: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