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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医生民告官引关注

当事医生自述: 第一次走进法庭 不光为自己

时间:2018-04-26 17:35:00来源:未知作者:陈惠

医师报讯(记者 熊文爽 陈惠)“今天一切顺利,我们完全占据了主动,形势一片大好!”4月19日,首例医生状告警察和官员案正式开庭,医师报记者联系“民告官”当事人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江凤林医生时,他语速轻快。

庭审揭示两大矛盾

距案起当天已经过去一年,但这一年里,江凤林依旧对当时发生的细节记忆犹新。江凤林表示,在此案件中,有两个重要矛盾,“一方面,处罚决定书中表示刘某白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但同时又对打人事件矢口否认,前后说法不一,自相矛盾。”江凤林表示,通过现场模拟,证实证人蔡某自述没看清是否打人属客观事实,证人身材娇小,加之刘某白背对蔡某,挡住了证人视线。但被打飞的眼镜和脸上的伤痕被证人看的清清楚楚,这就证明了打人事实的存在。

“另一方面,岳麓公安分局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行政复议非但没有依法纠正其错误,反而还维持了岳麓区公安分局的错误。”江凤林指出,“在行政复议中减轻对刘某白的处罚金额的方式也存在不妥,减轻处罚需要投案自首行为,投案自首必须是主动去公安局投案,且如实交代违法行为。二者缺一不可,刘某白明显不符合减轻处罚的情节。”  

江凤林告诉记者,由于患者采纳转去急诊的意见并退号该挂急诊科,即代表双方之间不存在医患关系。在没有医患关系的情况下,要求自己办理住院属于无理取闹行为。“整个过程中,我一直处于克制和解释的状态。”江凤林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医闹伤医案”,“在这种情况下,还何谈态度?何谈医德?”

将“尊医重卫”落实到行动

在51年的人生中,江凤林还是第一次走进法庭,谈及首次上庭经历,江凤林感触颇深,“未开庭之前,我的心情非常忐忑,这是‘民告官’啊,你懂得吧。”笑了笑,他接着说,“真正上了法庭才知道,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整个评审过程一直都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氛围,法官把控秩序良好,不偏不倚,秉公办案,我感到尊重、温暖、踏实。”江凤林说。

江凤林表示,若此次败诉,他将再次起诉,持续维权。“这不光是为了自己。”江凤林在接受医师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能让“尊医重卫”成为一句空话,而是要切实保护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落实到行动中。“医生为大众的健康保驾护航,医生的健康也需要社会大众的关注和支持。”

事件回顾

2017年4月23日上午,一名患者在家属陪同下就诊。江凤林判断其属病情危重患者,建议退号挂急诊。患者一家到急诊就诊后再次返回,要求江凤林办理住院手续。江医生说,既然已转挂急诊科,就应由急诊科负责办理住院手续。患者随即拍桌辱骂江医生没有医德,患者家属刘某紧接着向江医生扑来,抓扯撕打,诊室一片狼藉,诊疗秩序完全被破坏,诊室被迫停诊,其余患者被迫退号。

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对刘某罚款500元,江凤林不服,向长沙市政府提出申请复议;长沙市政府责令岳麓分局重新处罚,岳麓分局把罚款从原先500元降至200元。江凤林不服,再次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复议。长沙市政府维持岳麓分局的处罚决定书。江凤林把岳麓分局和长沙市政府告上法庭。

律师说

“相信法院会秉公办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应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近日,江凤林医生的代理律师何晓伟接受医师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这场患者家属与医生的冲突中,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和长沙市人民政府的处罚明显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何晓伟认为,刘某白扰乱医院秩序的行为已经属于情节较重的情形,刘某白和父亲在门诊室辱骂医生江凤林,大闹门诊室,踢倒凳子、掀翻桌子,很多患者及家属围观,正常接诊工作无法进行。

同时,何晓伟介绍,虽然长沙市岳麓分局的处罚决定书认定,没有证据证明刘某白对江凤林实施了殴打,但长沙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已明确指出刘某白导致江凤林受伤的事实。

结合刘某白当时在现场的主观意图以及江凤林的伤情判定。何晓伟认为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当谈及对本次开庭的结果有几分胜算时,何晓伟表示,目前无法对胜算做出评估,但相信法院及法官会秉公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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