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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黑榜”医生示众 能起啥作用?

五问“医生红黑榜”

时间:2023-06-06 18:20:19来源:医师报作者:yangruijing

医师报讯(融媒体记者 杨瑞静)5月18日起,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多了一块“医德医风公示栏”,以电子屏形式滚动播放“医德医风红黑榜”,引发不少前来就诊的患者驻足围观。“红榜”公示栏展示医生照片等信息;“黑榜”公示栏循环播放医生的姓名、科室以及对应“不良”言行,其中大部分涉及医疗服务态度问题。

据医院官网信息显示,5月18日,该院召开相关启动会,表示将整顿行业作风、改善医疗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会议中提到,针对患者投诉举报,医院将开通“医德医风红黑榜”,对有“不良”行为的医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公开“黑榜”医生相关信息,是否侵犯医生合法权利、医生能否拒绝、能否改善医疗服务……对此,医生患者议论纷纷。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邓利强对此行为表示谴责,希望医院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甚至应当向“黑榜”医生赔礼道歉。

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贺滨则用两字评价此事:可笑。

红黑榜.jpeg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德医风公示栏” 图源:医院视频号截图

一问:是否侵权?

在邓利强看来,医院在以羞辱的方式管理医生。“这是管理能力低下,且缺乏法律意识的表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明确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全社会应当尊重关心爱护医务工作者,但这种做法严重侵害了医生的人格权。”邓利强解释道,把医生“黑榜”信息向社会公示,无疑会对上榜医生名誉造成负面影响,管理者就是利用这一负面影响对医生进行惩罚,这显然和保障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不相符。

从另一角度讲,医生和医院之间是行政管理关系,医院应当在合法范围内行使对医生的管理权。邓利强认为,如果医生违反了医院工作制度,医院可以通过扣罚20%以下工资等方式进行管理,“显然,上述做法显然已经超出合法范围。”

二问:是否公正严谨?

据悉,“红黑榜”评价机制主要来源于患者反馈。据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报道,该院副院长刘海波表示,“红黑榜”制定主要依据患者满意度,收集渠道包括投诉热线、信件、网站、政务热线等。“黑榜”两周更替一次,人数不固定,医院还会针对具体事件形成调查组,查实后做出相应处理。

然而患者反馈不一定都真实。“投诉不一定都合理,无理及恶意投诉无法避免,这也将导致‘黑榜’的上榜标准不严谨公正。”贺滨举例道,医生因为工作错过用餐时间,只能一边吃一边接诊,这是无奈;患者投诉医生接诊时吃饭,没有问题;医院将医生列入“黑榜”并在大门口公示,肯定不妥。

公示“红黑榜”,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官方结论,属于“盖棺定论”,“所有官方结论,一定要经过相应程序的调查,而且医院要为最终结论负责。”贺滨说。

健康中国研究中心理事梁嘉琳同样认为,“红黑榜”决不能儿戏。纵观已得到医生、患者双方公认的各国医师信息公开机制,往往非常注重科学设计:一是样本量较大,避免个体患者的主观偏向;二是交由第三方操作(如:采集分析数据、发布评定结果),以确保公平性;三是证据导向,就事论事,不会夸大为“红”或贬低为“黑”,防止评价极端化,更不会将评价结果作为处罚的依据。

三问:是否有利于解决问题?

“红黑榜”或许还会掩盖问题背后的真正原因。

按照贺滨的分析,患者不满,可能有两种原因:医院系统性原因和医生个人原因。前者是主要原因,后者是次要原因,且后者中的多数,也是前者造成的结果。“红黑榜”只关注后者,无视更严重的前者。他提到,“‘黑榜’的公示,只是把作为非主要责任人的医生推出来承担主要责任,让医生成为‘背锅侠’。”

恩泽医疗中心(集团)副主任吴小脉同样明白这个道理:流程缺陷也会直接反映在医患交往中。“有时候患者投诉只是感性表达,”他指出,对每个感性表达背后原因进行调查,再阶段性汇总分析,查找共性问题,发现管理和系统方面的缺陷,进而做出整改,才是管理部门真正应该做的事情。

例如,有的诊室乱作一团,而在信息化技术加持下,有的诊室秩序可以井井有条。若在乱作一团的诊室,同样以信息化技术改进,或许诊室内的医生就不会上“黑榜”。

也正因此,贺滨认为,现行制度下,相比医生个体改善态度,更应该改变的是医院整体流程和管理方式。“若选择将‘黑榜’医生推出去示众,这只不过是一种公开羞辱。医生受到羞辱后,或多或少会心有怨气。”贺滨提醒道,医生心有怨气地工作,对医院管理并不是一件好事。

而且,心怀怨气的医生,如何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四问:管理者应当如何做?

发现问题是第一步,解决问题才是重点。如何解决问题,考验管理者智慧。

“从管理角度讲,对员工应当以激励、正向引导为主,这种“黑榜”负性评价是一种带有侮辱性的惩罚措施。”吴小脉提到,在不违反核心医疗制度的基础上,医生若存在言行等方面问题,医院首先应在内部和当事医生进行沟通、复盘;其次,管理部门应当从激励机制入手,让医生有动力做出改变。

梁嘉琳同样认为,对于上升到违法违规的医德医风行为,须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卫生主管部门处置,医院也无权自行发布信息;对于态度类、指引类的日常医患矛盾事项,更适合通过医院投诉窗口、调解办/行风办等部门既有的规范化流程解决。他指出,根据全球医疗界一般规律,绝大部分医患纠纷,更适合在医疗共同体内部解决,更适合引入医院调查、同行评议、医师协会督导等机制,采取提醒、警告直至(终身)禁业等方式,而非“一罚了之”“一抓了之”“一示众了之”。

五问:患者能否点评医生?

从相关报道可知,“医生红黑榜”并非首次出现,此前已有多家医院曾采用该措施用以提升患者满意度。

2017年,中国医师协会曾上线“医师执业信用管理系统”,通过医师“红名单”“白名单”“黑名单”制度和信用积分制等手段,对有良好执业信用信息的医师进行宣传鼓励,对有不良执业行为的医师进行警示和惩戒。但因为种种原因,该系统并未继续推行。

2019年,浙江省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出台“红黑榜”激励问责机制,对医生受到群众表扬的行为及时通报,对单位内科室投诉情况进行持续曝光,对收受红包、拿回扣行为进行滚动公示。

也有一些网友依据自身就诊感受,自发制定“医生红黑榜”。如“武汉儿科医生红黑榜”“郑州儿科医生红黑榜” “广州最靠谱和最坑爹妇科医生”等帖子在互联网获得大量关注、转发,甚至有不少人“持帖看病”。

应该承认,有时患者口碑难免偏驳和不公正,但这并不影响其存在价值和社会意义。梁嘉琳提到,阳光是最好的杀菌剂,阳光就医有助于促进患者“用脚投票”,努力实现医患权利均衡。

这在发达国家早有先例。据梁嘉琳介绍,2015年,以匹兹堡大学医疗中心(UPMC)为首的7家美国医院就率先试水,除涉及个人隐私外,每位患者对每位医生的评价,都在医院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包括医生/患者是否:认真聆听、投入足够时间、愿推荐给家人朋友、尊重患者、语言容易理解、解释明白易懂。

梁嘉琳建议,引入个体医师的信用评价机制,并将评价结果向一定范围内的患者公开。其中,评价机制的信息来源必须权威,且应当控制公开范围,例如向患者开放同一专科的多家不同医疗机构、不同医师,以供患者“货比三家”。

有时候点评像是一面镜子。吴小脉提到,医院要重视患者评价,学会客观理性看待,让评价机制发挥正向引导作用,或能开辟一条医患良性互动的渠道。

责任编辑:杨瑞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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