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讯 近日,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杭州地区首份《医疗纠纷类案件审理情况白皮书(2011-2016)》。白皮书显示,涉诉医疗纠纷案件,类型绝大多数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6年间共受理311件,占收案总数的85%。而涉诉医院集中于5家三甲医院,6年间共涉诉329件,占收案总数的90%,这也表明三甲医院由于医疗水平高,收治来自全省,乃至全国各地的疑难病症患者众多,诊疗总量大,难度也大,医患纠纷发生的概率相应提升。
据《白皮书》梳理,在医院为过错方的医疗纠纷中,医方最常见的问题是诊疗不当、与患者沟通不充分、或者少量的病历、病程资料书写不完整及管理疏漏、医疗器械不合格等问题。患者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自身疾病认识的不足和对损失程度的过高估计。法院负责人表示:“近六年,上城法院委托鉴定的医疗纠纷案件中,有一半以上司法鉴定结论为医院无责。由此可见,部分患者对于医院及其诊疗行为存在着相当程度的误解,对诊疗结果不能客观看待,导致了部分医患纠纷的产生。”
江苏省卫生法学会胡晓翔副会长认为,这份白皮书也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构的有效组成部分。白皮书中提到,出现了医疗纷争之后,由司法鉴定最终判断孰是孰非的情况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