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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现场救护地方法规2020年11月实施

时间:2020-11-12 10:36:31来源:未知作者: 周瑾容 吴靖 阅读: 114154

医师报讯(通讯员 周瑾容 吴靖)11月1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国内首个专门为现场救护制定的地方法规。针对目前现场救护“不会救、不便救、不敢救”的难题,该《条例》从构建急救知识技能普及网络、完善急救设施设备、鼓励保护救人者善举等方面出发进行支持引导,构建“现场-院前-院内”急救全链条的法制保障。

根据《条例》,现场救护的对象是指发生心脑血管疾病等急危重症,或者交通事故、溺水、中毒等情况而受到意外伤害者;现场救护的前提是患者在医疗区域以外发生急危重症或者受到意外伤害,医疗急救机构尚未赶到现场进行救护;现场救护行为包括:呼叫医疗急救机构、自愿对患者实施基础性急救、将患者送往医疗机构救治。

《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救助人的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救助人因现场救护导致的纠纷和诉讼,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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