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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多点执业医师登记备案

时间:2017-07-24 12:52:34来源:未知作者:本版编辑:任艺 阅读: 130980

本报讯(记者 陈惠)“《条例》真的来了,不是虚的,已经开始扣分,我们医务人员一定要遵守,否则要吃亏。”2月28日,在由医师报社主办,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协办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上,与会专家发出这样的感慨。如何理解并执行,是此次座谈会的重要议题。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张英姬副巡视员在会上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过程,她表示,作为全国首部地方性医疗基本法规,《条例》在加强基本医疗服务保障、推进分级诊疗、促进社会办医、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主体资格登记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和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方面做了大胆创新和突破。

“今年1月1日起,《条例》已实施两个月,很多规定得到落实,如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取消医疗机构的筹建审批,将医师执业注册和备案转交给深圳市医师协会,按照条例规定对医疗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等。目前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正积极推进《条例》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深圳市卫计委法规处副处长陆钰萍指出。

据深圳市医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天星介绍,2个月来,协会平均每天受理80~100名医师执业注册、变更、备案事宜,到目前为止已有2800余人,所备案的医务人员平均一周左右可以拿到执业证书。下一步将在医师自律、医师职业监管等方面做工作。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院长王绿化教授表示,《条例》造福深圳的市民,也更好地规范医生的医疗行为,无论对深圳市民还是对医务工作者都是利好消息。既然是立法,大家都能接受,就要把法规理解好,执行好。

中国医师协会编辑部王德主任表示,《条例》的创新和突破有引领作用。其对医师的行业管理规定走在了前面,对行业发展和医改形成了巨大的推动力。来自深圳9所重点医院的20位专家共同就《条例》中鼓励社会办医、公开病历、将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场所、实行医师执业区域注册等条款进行了讨论。

作为主办方,《医师报》常务副社长兼执行总编辑张艳萍表示,深圳是改革的前沿,在这样的环境和背景下,来探讨全国首部地方性医疗基本法规实施两个月以来的实际效果与预期,并希望传递《条例》对于医疗改革的样板工程和借鉴意义。

(详细报道请见3月9日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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