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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性猝死1.5级预防更适宜发展中国家

时间:2017-08-24 13:12:04来源:未知作者: 杨进刚 许奉彦 董杰 宋箐 武冬秋 赵佩 阅读: 13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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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心律学会主席Michael R. Gold教授指出,有很大比例的心脏疾病的首次发作就出现猝死;在左室射血分数(LVEF)为<30%的患者中,心脏性猝死的发生率为7.5%,而LVEF>50%的患者中,发生率仅为1.4%。

除了β受体阻滞剂、ACEI、ARB、他汀、ASA、醛固酮拮抗剂等非抗心律失常药物可以降低死亡率和心脏性猝死发生外,置入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ICD)能显著降低心脏性猝死发生率。

但 Gold表示,ICD在全球未得到有效的应用。发展中国家SCD的高危人群很多,ICD的应用却非常有限。ICD普及推广过程中存在诸多障碍,如不同国家的应用原则不同,有些国家配置ICD需要自费等。

目前,我们已有针对心脏性猝死的一、二预防标准和措施。但二级预防手段显然难以惠及整个心脏性猝死高危人群。在欧美发达国家被普遍接受应用的是一级预防标准,这是针对未发生过心脏猝死的高危人群实施的预防。一级预防是通过临床诊断,发现潜在的高风险患者并尽早置入ICD。

Gold表示,既然在某些国家广泛开展ICD的一级预防受到诸多限制,我们可以在ICD一级预防人群中找出更加合适的患者。他强调,ICD一级预防患者同时具有非持续性室速、频发室早、LVEF较低、晕厥或先兆晕厥,这些患者发生心脏性猝死的风险与二级预防者一样高,应该优先置入ICD,即心原脏性猝死的1.5级预防,这可能更适合一些发展中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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