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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总第8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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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保障性薪酬 占比不低于 40%

发布时间:2024-09-19来源:《医师报》作者: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 肿瘤医院 程亮  阅读: 6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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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酬管理,是现 代医院管理体系中至 关 重 要 的 环 节。2023 年,广东省正式掀开 公立医院薪酬改革的 序幕,针对现存问题 深入优化和改进。

    事业单位薪酬 体系通常由保障性 薪酬和激励性薪酬两 大部分构成。在现行 公立医院薪酬结构 中,激励性薪酬占据 主导地位,而保障性 薪酬设定标准相对较 低,存在明显不足。 据调查数据显示,公 立医院医务人员的保 障性薪酬与激励性薪 酬之比约为 3:7,基 本工资所占比例仅总 收人的 30%,这一比 例远低于欧美日等发 达国家 60% ~ 80% 的 水平。

   此外,津补贴作 为保障性薪酬的重要 组成部分,旨在为特 定岗位或特殊工作条 件下的劳动者提供辅 助性薪酬,以反映岗 位特性和劳动特性。 然而近年来在违规津 补贴清理行为中,部 分医院已将津贴补贴 纳入绩效工资或停止 发放,因此已不能起 到薪酬补充的作用。  

   为更好地适应医 疗行业发展需求并激 励医务人员工作热情, 广东省在薪酬制度改 革中允许医院根据实 际情况自主制定薪酬 分配方案,并自主确定 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 工资的具体比例。在 此框架下,医院须确保 对于履行基本工作职 责并完成既定工作量 的医务人员,保障性 薪酬比例不低于 40%。 此 外, 广 东 省 设 定 明 确 标 准: 力 争 在 2025 年之前将人员支 出在公立医院业务总 支出中的比例提升至 大约 45%。 

   与此同时,广东 致力于通过实施全面 预算管理,提高医院 运营效率,以实现公 立医院薪酬体系的持 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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