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报讯 近日,江西省印发《全省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17年9月至12月在全省统一开展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其中,“促销费”、“科研费”、“统方费”、“手续费”以及“开单提成费”、“处方费”、“新药推广费”、“临床观察费”等被一一点名严打,对名目多样的医药贿赂力图一网打尽。
在江西提出整治不久,就有人在网上爆料称,某外国药企为提升药品销量,以赞助费、讲课费和提供考察旅游的形式行贿河南某医院新生儿科主任。其中,讲课费累计高达64000元,令人咋舌。
早前就有跨国药企因受行贿事件波及,率先提出停止向医生支付讲课费。江西的文件出来以后,有网友就提出,“医生出去学习,难道要自己掏钱?医院是有报销,但是能报销多少?每次上万的费用承担不起啊!”
那么,今后请医生讲课,参加学术会议还算不算合规?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正常的学术推广还是不可割舍的,只要流程能做到规范。比如,学术会议举办前,药代应向公司提交活动申请及预算,获得批准后与授课医生签订劳务协议,发出邀请函及会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