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按病种付费尚处雏形,具体的操作运行还存在两大不足:一是医疗机构自己诊断自己治疗,难免“小病大治”,以此获取高额医保支付;二是基层医疗水平低,作为分级诊疗的重要关口,基层医疗机构大都不愿接收按病种付费患者。所以目前按病种付费进展迟缓。
因此,以病种付费攻克“过度医疗”需要在加大临床管理路径的同时,尽快制定常见病、多发病诊断与住院出院标准,以具体的操作标准来支持推行按病种付费有序进行,扩大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以此最大限度地合理压缩医保支付,降低参保者的自付量。
其实这样做还有更为重要的作用——倒逼医疗机构重视和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强化自身的监管能力,以此压缩医疗成本,为缓解“看病贵”创造有利条件。
要想让按病种付费更加有力地开展,不妨借鉴国外的办法,政府、医保机构或社会资本建立专门的医疗检查诊断机构,搭建信息平台,医保服务与监督同行,检查诊断中心为医疗机构提供“标准患者”,使所有医疗机构都参与按病种付费运作,让医疗市场合理竞争,用高水平的专业技能和优质服务低价买单服务患者。这就有可能从根本上最大限度地克制“过度医疗”而使“看病贵”得到有力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