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这样一段文字刷爆麻醉医师的朋友圈:
“我是一名麻醉医师,最近遇上一例产科麻醉纠纷,24岁初产妇,68 kg。5月22日中午12点多做的分娩镇痛,晚上20点左右宫口开全,做会阴侧切胎儿不能下来,晚21点15分改紧急剖宫产。因产科医生要求尽快,故来不及联合麻醉,在硬膜外导管加2%的利多卡因10 ml,5 min后切皮,产妇喊痛,静脉用丙泊酚80 mg,患者安静,面罩加压给氧,9点32分剖出一无心跳、呼吸婴儿,经气管插管抢救,最终婴儿心跳恢复,但无呼吸,最终婴儿死亡。给丙泊酚后产妇并无低血压及缺氧发生。医院和产科抓住丙泊酚是产科麻醉禁忌这一点,法官也抓住这一点。我出示了产科麻醉指南,也出示了现代麻醉学产科麻醉一章,但法官认为权威书籍和指南都要服从说明书。最后判脐带脱垂主要责任,麻醉是次要责任。”
这看似小小的判决,牵动着无数妇儿麻醉医生的心,因为如果严格按照说明书用药,那么我国妇儿麻醉领域或将面临无药可用的窘境。
在笔者看来,虽然新生儿的死亡看起来与麻醉没有直接关系,但麻醉的处理中仍存在诸多值得深思的地方:
☆ 患者从中午12点做分娩镇痛到晚20点会阴侧切,镇痛采用的是硬膜外置管,这8个小时硬膜外是否有效?分娩镇痛实施的一大优势是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给药手术。
☆ 文字中有 “来不及联合麻醉”之说。首先该患者是实施分娩镇痛的,不需要做联合麻醉,其次如果时间允许,实施单次腰麻是椎管内麻醉最精准快速的方法。
☆“5 min后切皮,产妇喊痛,静脉用丙泊酚80 mg,患者安静”,如果患者喊痛,请问对一例68 kg的患者80 mg的丙泊酚够应对剖宫产这样的切皮刺激吗?为什么不用氯胺酮?或用局部侵润,或改全麻?
☆“患者安静,面罩加压给氧”,为何要加压给氧?
关于off-label处方外用药,我个人认为可以用。全麻剖腹产手术,切皮前可给阿片类药物。整个麻醉处理及用药选择,必须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和需要来定。很多药物在儿科都是处方外用药。医生的职责不应是履行处方,而是根据患者的临床需要决定是否给药。